蓝鲸新闻10月25日讯,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海监管局公布了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青金罚决字〔2024〕23号),对工商银行青海省分行及其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罚。
根据处罚决定书,工商银行青海省分行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放松贷款审查条件发放贷款,导致资金损失。这一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相关规定。 具体处罚结果如下:工商银行青海省分行被罚款50万元;柴海生,时任工商银行青海省分行副行长,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6万元;韩冀青,时任工商银行青海省分行授信审批部副总经理,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6万元。
这一处罚体现了监管部门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严肃查处,旨在维护金融市场的正常秩序和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