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10月25日讯,10月1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贵州监管局发布了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时任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副行长的龚楠进行了处罚。
根据处罚决定书,龚楠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是对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贷款管理不到位事项负有责任。这一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八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贵州监管局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对龚楠作出了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这一处罚决定的作出日期为2024年10月11日。
此次处罚体现了监管部门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严格监管,旨在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通过依法依规的处罚,监管部门向市场传递了对违法违规行为的零容忍态度,同时也提醒了相关从业人员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履行好自己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