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10月25日讯 近日,金融监管总局漳州监管分局发布了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中心支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罚。
根据处罚决定书,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中心支公司存在以下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一是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二是财务数据不真实,三是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
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漳州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相关规定,对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中心支公司处以合计42万元罚款。同时,对时任公司总经理的陈振森给予警告,并处以7万元罚款;对时任公司非车险部经理的欧东平给予警告,并处以1.8万元罚款。
此次处罚体现了监管部门对保险行业违法违规行为的严厉打击,也提醒各保险公司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经营行为,确保保险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