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银行贵阳分行被罚90万元,涉贷款管理不到位等违规行为

蓝鲸新闻10月15日讯,10月1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贵州监管局发布了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贵阳分行”)及其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罚。

根据处罚决定书,广发银行贵阳分行因贷款管理不到位;开立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虚增存款;信用证贸易背景不真实,福费廷资金回流开证人,被罚款90万元。

时任广发银行贵阳分行公司业务营销五部总经理何兆欣,对开立无真实贸易背景银行承兑汇票,虚增存款事项负有责任,被罚款5万元;时任广发银行贵阳分行营业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龚志刚,对广发银行贵阳分行贷款管理不到位事项负有责任,被罚款5万元;时任广发银行贵阳分行公司业务营销四部总经理甄向征,对广发银行贵阳分行信用证贸易背景不真实,福费廷资金回流开证人事项负有责任,被罚款5万元。

此次处罚再次提醒了金融机构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审慎经营规则,加强内部管理,确保业务合规。同时,也警示了相关责任人要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对违法违规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