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9月27日讯,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林监管局发布了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对金春笋(时任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营业部总经理)进行了处罚。 据了解,金春笋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是对中信银行长春分行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贷后管理不到位事项负有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八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林监管局对金春笋做出了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
这一处罚决定的作出日期为2024年9月23日。通过此次处罚,监管部门旨在强化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合规意识,维护金融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