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9月26日讯,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宜昌监管分局发布了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宜都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罚。
根据处罚决定书,宜都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违规发放借新还旧贷款,以延缓风险暴露。这一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 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宜昌监管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宜都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处以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这一决定旨在维护金融市场的正常秩序,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此次处罚再次提醒了金融机构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内部管理,防范金融风险。同时,也体现了监管部门对金融违法行为的零容忍态度,为维护金融稳定和促进金融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