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9月24日讯,9月1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发布了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工行”)山西省分行进行了处罚。
根据处罚决定书,工行山西省分行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信用卡分期购车业务管理不到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工行山西省分行作出了责令改正并罚款3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同时,工行山西省分行银行卡中心资产团队主管侯维俊,对该行信用卡分期购车业务管理不到位事项负有责任,被警告。
这一决定旨在督促银行加强内部管理,规范业务操作,确保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此次处罚体现了监管部门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严格监管态度,也提醒各银行要加强合规意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业务的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