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9月19日讯,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沧州监管分局发布了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行及其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罚。
根据处罚决定书,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行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包括:不良资产非洁净出表、贷后管理不到位以及贷前调查不尽职。这些违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
具体来看,被处罚的当事人包括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行、时任分行行长的任维真、时任分行副行长的吴文治、时任渤海新区支行行长的袁新起、时任中捷临港支行客户经理的陈雨以及时任华油支行客户经理的丁金辉。
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沧州监管分局做出了以下行政处罚决定: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行罚款100万元;对吴文治罚款5万元;对袁新起、任维真、丁金辉和陈雨予以警告。 此次处罚体现了监管部门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零容忍态度,也提醒了各银行机构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内部管理,确保业务合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