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9月13日讯 9月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发布了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沪金罚决字〔2024〕126号),对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根据处罚决定书,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包括:部分保单存在无理拒赔情形、保单条款设置不合理要求以及销售环节未向投保人询问被保险人有关情况。
这些行为违反了《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五十四条,以及《健康保险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五条的相关规定。
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责令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改正,并给予警告,同时处以9万元的罚款。
这一处罚决定体现了监管部门对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高度重视,以及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坚决打击。此次处罚决定的作出,旨在督促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提升服务质量,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提醒其他保险机构要引以为戒,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内部管理,确保经营活动的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