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8月29日讯,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发布了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友利银行(中国)深圳分行及其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罚。
根据处罚决定书显示,友利银行(中国)深圳分行因采用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和发放贷款,被罚款130万元。
同时,时任友利银行(中国)深圳分行的客户经理王亚军对银行采用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的行为负有责任,被警告。
这一决定旨在维护金融市场的正常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此次处罚决定的作出日期为2024年8月23日,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负责执行。此次处罚对于规范商业银行的经营行为,促进金融行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