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贷监管新规征求意见稿出炉,互联网贷款的监管细则在路上?

给小额贷款公司指明了未来发展方向

文|消金界

8月23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称“征求意见稿”),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这是时隔近四年之后,监管部门对小额贷款业务再次发文。该办法将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86号)将同时废止。

在此之前,据公开消息,金融监管总局、证监会、市场监管总局等三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金融组织监管的通知》,监管机构正在着手未来三年对地方金融组织进一步清理和强化监管。

如今,规模最大的小贷行业率先出台监管细则。

一直以来,小贷公司被寄予厚望,被认为肩负服务小微、服务“三农”、补充传统金融供给重任。而现在,却面临着信贷业务风险加剧、供需矛盾突出、催收和资产处置困难等困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在答记者问中表示,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将指导各地在过渡期内有序推动网络小额贷款公司改善业务结构,逐步优化相关指标水平,达到政策要求。

有业内人士称,关于助贷机构的监管细则预计也会在年内出台。

01不得跨地区展业、限制牌照租借、加强合作机构管理

8月23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主要包括总则、业务经营、公司治理与风险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非正常经营小额贷款公司退出、监督管理、附则等七章66条。

在征求意见稿中,监管对小贷公司的展业区域做出了更加明确的限制。

在2020年下发的《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的通知》中,规定小贷公司应注重服务当地。对于经营管理较好、风控能力较强、监管评价良好的小额贷款公司,经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同意,可以放宽经营区域限制,但不得超出公司住所所属省级行政区域。

而如今根据征求意见稿,小额贷款公司不得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业务。小额贷款公司跨地市展业的条件由省级地方金融管理机构规定。

这似乎有迹可循。比如,正在冲击IPO的中和农信此前在云南省楚雄市拥有一块小贷牌照,但在2023年末,还收购了云南富登小贷牌照。(这家公司收购富登小贷,明年登陆港股?)

而对于中和农信这类尚具规模的小贷公司开说,未来想要大规模展业,还要在全国多地取得小额贷款牌照,进一步进行牌照的整合并购。

此外,针对此前一些没有牌照的助贷机构租借牌照进行上架的行为,征求意见稿在经营行为负面清单中做出明确限制:

(一)出租、出借牌照,为无放贷业务资质的主体提供放贷“通道”;

(二)协助无放贷业务资质的主体申请含“金融”字样移动应用程序(APP)备案;

(三)向无放贷业务资质的主体转让或变相转让本公司除不良信贷资产以外的其他信贷资产。

在合作贷款方面,“禁止与无放贷机构合作”“不得将授信审查、风险控制等核心业务外包”“不得变相增信”等已是老生常谈,如今新增的一条内容为“不得仅提供不实际出资的营销获客、客户信用画像和风险评估、信息科技支持、逾期清收等服务”。这更是明确了小贷机构只能自营放款,不能经营助贷业务。对此业内人士表示,后续监管大概率会出台关于助贷业务的管理细则。

02小贷行业不良高企,行业面临进一步出清

当前,小贷行业不断出清,转让、清退、注销成为常态。

金融监管总局表示,部分小额贷款公司存在经营管理粗放、信用风险偏高等问题,过度营销、不当催收、违规收费、出租出借牌照等乱象时有发生。但自2017年以来,全国范围内已暂停批设新的网络小额贷款公司,存量网络小额贷款公司数量已下降至2023年末的179家。

而此前人民银行官网发布2024年二季度小额贷款公司统计数据报告显示,截至2024年6月末,全国共有小额贷款公司5428家,相较于2023年6月末的5688家,同比减少260家;贷款余额7581亿元,相较于2023年6月末的8270亿元,同比减少689亿元。而相较于巅峰时期,小贷公司的数量、贷款规模、从业人员等数量指标,均下降了1/3左右。

消金界了解到,实际展业的小贷公司,远远低于上述数量。比如,根据公开信息,截至2024年上半年,四川省拥有166家小贷公司。而据当地小贷从业者表示,实际运营的机构也就二、三十家,其中大部分都是靠第三方中介合作来展业。

在经营业绩上,从已披露的6家新三板小贷半年报来看,大部分只有十余个员工,且营业收入、净利润增长乏力。其中兆丰小贷营业收入同比下降48.88%,净利润同比下降98.28%,不良贷款率11.16%,同比增加7.46%;银信农贷不良率为9.84%,同比上升0.15个百分点。

此外,近日多个省份陆续发布了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也有多个省份提到了小贷公司风险。

以四川省为例,截至2023年末,4家小贷公司农业类贷款余额1.9亿元,占比仅8.9%,支农作用发挥不佳;跨区域贷款占各类贷款余额31.6%,助力当地经济发展不足。截至2023年末,4家小贷公司实际不良贷款余额17.18亿元,不良贷款率80.71%,是上报监管部门不良率的13.65倍,且93%的不良贷款已逾期三年以上,贷款回收困难;平均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18.23%,远低于100%的监管要求。

实际上,大部分小贷公司资金规模有限,基本以自有资金放款,而当下,银行机构不断下沉,金融科技信贷异军突起,不少传统的小贷行业已经在夹缝中生存。此外,今年以来也有小贷机构受“退金令”影响,主动退出市场。

征求意见稿给小额贷款公司指明了未来发展方向,标志着监管部门对小贷领域的监管力度不断加强。根据征求意见稿,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在省级地方金融管理机构规定的过渡期内逐步达到本办法各项规定的要求。过渡期不超过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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