瓯海农商银行获准增持两家村镇银行股权至100%,村镇银行改革正当时

主发起行密集增资扩股村镇银行。据不完全统计,瓯海农商银行对旗下8家村镇银行持股比例都已达到100%。业内人士透露,村镇银行的效益不佳时,部分主发起行选择消极管理,一些中小股东趁机借助“空壳公司+关联交易”模式以行使融资便利,特别是在基层农信社,此类现象时有发生。

蓝鲸新闻8月23日讯(记者 金磊 肖阳 实习生)近日,浙江温州瓯海农村商业银行(下称“瓯海农商银行”)获准受让两家村镇银行股权,持股比例均增至100%。

具体来看,瓯海农商银行受让鹿泉恒升村镇银行其余股东全部股份共计3000万股,占全部股份的60%,以及正定恒升村镇银行其余股东全部股份共计3000万股,占全部股份的60%。股权转让完成后,瓯海农商银行对上述两家村镇银行的持股比例均由40%变更为100%。

为化解村镇银行经营风险,加强抵御风险能力,目前主流手段主要为主发起行增持旗下村镇银行股份,或村镇银行被吸收合并,改设为分支机构。

主发起行密集增资扩股村镇银行

蓝鲸新闻注意到,近几年来瓯海农商银行先后对关岭恒升村镇银行、浙江台州黄岩恒升村镇银行、晋州恒升村镇银行等10家村镇银行进行增持。据不完全统计,瓯海农商银行对旗下8家村镇银行持股比例都已达到100%。

此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显示,近期,山东龙口农商银行、福建漳州农商银行、浙江温州鹿城农商银行等多家主发起行也先后通过股权受让的方式对旗下村镇银行进行增持。

村镇银行是国家为扶持农村地区金融发展而设立,去年6月份发布的《关于金融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标明,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要立足本土、专注支农支小,强化“三农”领域信贷资源配置。村镇银行资金主要用于发放“三农”和小微企业贷款,为解决农村金融供给不足与“三农”融资等问题发挥重要作用。

2024年1月,金融监管总局宣布,全国县域实现银行机构100%覆盖,乡镇银行机构覆盖率达97.93%,行政村基本实现金融服务全覆盖。三年来,银行保险机构累计在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新设分支机构407家。截至8月19日,全国村镇银行(总行)数量达1619家,约占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总数的47%。

值得一提的是,存在个别民营股东经营困难,无法履行股东义务,进而主发起行增持村镇银行的情况,因此对于村镇银行的股东要求有一定规定。根据监管要求,村镇银行的发起人或出资人中应至少有1家银行业金融机构,最大股东或唯一股东必须为银行业金融机构,且最大银行业金融机构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5%。

据业内人士透露,部分主发起行利用控股优势,将村镇银行转变为类似于其“分支机构”或营业网点的角色。为了自身业务需求,主发起行直接干预村镇银行业务经营和内部管理,导致村镇银行的独立性受损。然而,村镇银行的效益不佳时,部分主发起行选择消极管理,一些中小股东趁机借助“空壳公司+关联交易”模式以行使融资便利,特别是在基层农信社,此类现象时有发生。

对此,2020年,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村镇银行化解风险改革重组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中指出,近年来,受多种因素影响,少数村镇银行逐渐劣变为高风险机构,严重影响和制约其可持续发展和金融服务能力。因此,《通知》支持主发起行向村镇银行补充资本,适度有序推进村镇银行兼并重组,引进合格战略投资者开展收购和注资,以及强化对主发起行的激励约束作出指示。

具体来看,《通知》中指出,对个别处置意愿不强、缺少处置能力的主发起行,属地监管部门可按照市场化、法治化的原则,推动其优进劣出。高风险村镇银行可引入地方企业、非银行金融机构参与化解风险,持股比例可超过10%,但主发起行的持股比例不得低于51%。持股比例突破限制的,待机构经营正常后,应逐步减持至或稀释至监管规定范围内。

此外,对于高风险村镇银行处置工作行动迟缓、推进不力、未完成既定目标的主发起行,属地局应会同并表局对主发起行采取包括但不限于监管约谈、限期完成处置、暂停开办新业务和新设分支机构、限制分红以及责令调整高管等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