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最新发声!事关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等

防风险、强监管是金融监管总局推动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任务。会议提及,中小金融机构要脚踏实地,稳中求进,不要超出自身能力和自身资源禀赋,盲目追求过快的速度、过大的规模、过于复杂的业务。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蓝鲸新闻8月21日讯(记者 石雨)今日,在国新办“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中,金融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就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加大对金融机构和金融活动的全流程全链条监测预警、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进展等多项问题进行介绍。

谈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严防大股东操纵、凌驾于中小金融机构之上

防风险、强监管是金融监管总局推动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任务,金融监管总局副局长肖远企在会上针对中小金融机构的改革化险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介绍。

从数据来看,截至6月末,全国共有中小银行(包括城商行、农商行、农信社、村镇银行)3830家,资产115万亿元,占整个银行业总资产的28%;贷款余额62万亿元,有将近80%投向了小微企业和“三农”领域。中小保险公司163家,总资产9.7万亿元,占保险业总资产的30%。从全国范围来看,中小金融机构总体经营稳健,经营指标和监管指标也都处于健康合理区间。

对中小金融机构改革的总体考虑和强监管角度来说,包含多个方面。

肖远企介绍,在改革方面,采取实事求是、稳步推进的原则,不搞“一刀切”。中小金融机构分布在全国各个地方,每个机构服务的区域情况不一样,每一个金融机构本身的情况也不一样,“所以我们是坚持一省一策、一行一策、一司一策的原则。”

在监管方面,首先要狠抓公司治理建设。同时要特别加强行为监管。重点对主要股东的行为加强监管,严防大股东操纵、凌驾于中小金融机构之上。不管大股东小股东,要支持金融机构按照公司治理程序、公司治理制度要求来决策。同时要加强对董事、高管和关键岗位人员的行为监管。

中小金融机构要找准自身的市场定位,总的原则是走差异化、特色化发展之路。差异化是要避免完全同质共振,特色化就是要扬长避短,形成自身的核心竞争力。

同时,要聚焦主责主业,不盲目求大求全。中小金融机构要脚踏实地,稳中求进,不要超出自身能力和自身资源禀赋,盲目追求过快的速度、过大的规模、过于复杂的业务。要重点服务小微企业,服务“三农”,服务乡村振兴,服务社区,服务本地。

“当然,我们也要优化区域金融布局。”肖远企表示,主要是要根据区域经济发展规模、金融总量和发展趋势,以及金融需求变化等因素,优化区域金融布局。区域金融布局一直在做,也不存在快和慢的问题,主要是根据当地经济金融总量、变化趋势、金融需求的情况,来优化布局,根本目标就是金融供给、金融服务要能够满足市场主体和金融消费者多层次、多样化的金融需求。

谈金融监测预警:正在研究起草金融机构早期干预工作规程

围绕关于加大对金融机构和金融活动的全流程全链条监测预警,金融监管总局法规司司长王胜邦从四个方面做出介绍。

一是突出“全”字,实现金融监管的全覆盖。管合法更要管非法,管行业必须管风险,坚持金融特许经营、持牌经营的原则,既要管“有照违章”行为,更要管“无照驾驶”。金融监管总局运用新技术新手段,强化信息的互联互通,完善非法金融活动的监测预警平台,提升对非法金融活动及主体的识别能力,实现动态监测,及时预警,关口前移,尽早处置。

二是坚持风险为本,健全金融机构审慎监管框架。监管要在风险为本的审慎监管框架下,进一步明确金融机构稳健经营的边界,引导金融机构审慎经营。

三是落实“四早”要求,提高风险预警的前瞻性。金融监管总局完善了金融机构的风险评级体系,进一步健全风险监测预警体系,也正在研究起草金融机构早期干预工作规程,建立具有硬约束的早期干预制度,实现金融风险的早识别、早预警、早暴露、早处置。

四是加大监管力度,提升监管效能。落实强监管严监管要求,加强金融监管总局全链条监管,实现行政许可、非现场监测、现场检查、监管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的联动,整治市场乱象,聚焦影响金融稳定的“关键事”,比如信贷、投资、票据,造成金融风险的“关键人”,比如高管、股东,以及破坏市场秩序的“关键行为”,比如关联交易、循环注资等,加强监管,从严惩治违法违规行为。

谈保险业受市场利率波动影响:加强人身保险产品在不同渠道的精细化、科学化管理

利率管理是保险公司特别是人身保险公司经营管理的重中之重,事关行业的稳健经营和高质量发展。在此背景下,金融监管总局多措并举推动保险业特别是人身保险业加强利源管理,提升负债质量。

在谈及如何看待保险行业受到市场利率波动的影响时,金融监管总局财产保险监管司司长尹江鳌表示,当前,我国保险业正处于转型升级的过程中,不可避免会遇到一些困难和挑战。

据尹江鳌介绍,在利差管理方面,监管主要引导行业适时下调人身保险产品预定利率,建立预定利率与市场利率挂钩及动态调整机制。加快资产端收益率向负债资金成本率的传导,使资产和负债更加匹配,强化投资收益率对结算利率和分红水平的刚性约束,推动客户利益真实化和合理化。督促保险公司调整产品的结构,优化保单利率的演示,合理引导市场预期。

在成本费用方面,监管深化“报行合一”,加强人身保险产品在不同渠道的精细化、科学化管理,提高经营管理效能。同时,指导中国精算师协会编制人身保险业第四套经验生命表,为保险公司精准定价、科学定价提供坚实基础。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推动保险业转变发展方式、深化供给改革、推进降本增效,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同时,我们也将把握好发展规律,强化资产和负债联动,夯实发展基础,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尹江鳌说道。

谈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已审批“白名单”项目5392个,审批通过融资金额近1.4万亿

今年1月份,住建部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发文,指导各地建立了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进展情况,备受关注。

会上,金融监管总局统计与风险监测司司长廖媛媛表示,城市协调机制是以城市为主体,以项目为中心,在各方的努力下,精准支持了房地产项目融资,取得阶段性成效。目前,商业银行已审批“白名单”项目5392个,审批通过的融资金额近1.4万亿元。在城市协调机制推动下,符合规定的“白名单”项目及时获得了资金支持,为促进项目建成交付、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稳定房地产市场发挥了积极作用。

廖媛媛同时表示,当前,为了做好保交房工作,各城市协调机制正在全面了解所在地在建已售未交付房地产项目信息。对于需要通过“白名单”获得融资支持但尚未满足“白名单”条件标准的项目,城市协调机制督促银行要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房地产企业要采取措施尽快修复问题项目,城市政府要加强协调,推动符合“白名单”条件标准的项目应纳尽纳。

今年以来,金融监管总局持续指导金融机构多渠道提供房地产融资服务,用足用好包括城市协调机制在内的各项政策措施,银行机构对房地产行业的融资保持了稳中有增的态势。截至目前,房地产开发贷款余额较年初增长4000多亿元,经营性物业贷款余额同比增长19%,并购贷款余额同比增长21%。今年1-7月,商业银行新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1万亿元,有效支持了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