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8月17日讯,8月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发布了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进行处罚。
根据处罚决定书,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个人经营性贷款“三查”不到位,导致贷款资金被挪用。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对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作出罚款人民币三十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此次处罚决定的作出日期为2024年8月8日。
蓝鲸新闻8月17日讯,8月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发布了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进行处罚。
根据处罚决定书,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个人经营性贷款“三查”不到位,导致贷款资金被挪用。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对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作出罚款人民币三十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此次处罚决定的作出日期为202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