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报告存虚假记载,扬子新材审计机构瑞华所遭证监会处罚

瑞华所已无可执行财产。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蓝鲸新闻8月16日讯(记者 王健文)2023年8月,扬子新材因涉嫌信披违法违规遭到中国证监会处罚,一年之后,扬子新材的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下称“瑞华所”)也因此事收到罚单。

近日,中国证监会公告称,因瑞华所在扬子新材2018年年报审计中未勤勉尽责,出具存在虚假记载的审计报告,中国证监会责令瑞华所改正,没收业务收入56万余元,并处以两倍罚款。对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岩、陈丽处以警告并分别罚款3万元。

扬子新材于2012年上市,是一家主营有机涂层板产品的公司。2022年,扬子新材因涉嫌信披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2023年8月,调查结果出炉。

调查结果显示,扬子新材原第二大股东、总经理胡卫林通过股权代持持有苏州市开元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下称“开元金属”)95%股份。2018年至2020年期间,胡卫林利用开元金属、汇丰圆、江苏海丰、苏州天创等公司,通过超额支付预付款等形式占用扬子新材及其控股子公司资金,2018年年末及2019年年末占用金额分别为1.98亿元、3.63亿元。2020年,扬子新材还与开元金属发生了约0.70亿元的管理交易,但未按规定在年报中披露。

2020年,扬子新材还将子公司新永丰生产的镀锌卷销售给开元金属等公司,然后直接或通过第三方销售回扬子新材,形成交易闭环,当年虚增营收约1.37亿元。

因上述情况,中国证监会对扬子新材给予警告,并处以450万元罚款,对胡卫林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此外,时任董事长王功虎、时任财务总监秦玮、时任董事长孙哲峰、时任财务总监鲍俊也被警告,并被处以15万元至50万元不等的罚款。胡卫林还被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而2012年至2018年间,瑞华所担任扬子新材的审计机构。此次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公告显示,瑞华所在扬子新材2018年年报审计中未勤勉尽责,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具体而言,瑞华所在执行应收账款和预付账款的函证程序时,发现了开元金属、汇丰圆等公司与胡某林名下的苏州德峰矿产有限公司的函证联系地址和电话高度重合的异常情况。但瑞华所未就关注到的异常情况采取恰当的审计应对措施。

此外,瑞华所在穿行测试程序中要求“选取一笔2018年新签订的采购合同,并找到相应的入库单、发票、付款凭据等资料”,但审计底稿中未出现入库单等原始凭证以及物流单据复印件等资料,审计程序存在缺陷。

因此,中国证监会责令瑞华所改正,没收56.60万元收入,并对其处以113.21万元罚款。此外,对在审计报告上签字的注册会计师李岩、陈丽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

作为曾经的内资第一大所,瑞华所的收入曾一度比肩“四大”,2016年,其收入达到40.30亿元,排行国内会计师事务所第二名,仅次于普华永道中天。

不过,2019年“康得新案”案发,作为公司审计机构的瑞华所也卷入其中。此外,公司还卷入航天通信财务造假案等多宗案件之中。随着瑞华所被立案调查,其负责的数十家IPO项目、再融资项目陆续被告暂停,业务也一蹶不振。

2023年9月,上海金融法院披露的一则执行裁定书显示,瑞华所已无可执行财产,同时,法院已对瑞华所下发了限制消费令。

今年以来,监管多次强调压严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3月15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提出对审计评估机构坚决“一案双查”、并联立案,对串通舞弊等违法案件从重处罚,对重大违法违规的中介机构,坚决执行暂停或禁止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吊销执业许可、从业人员禁入等制度。

4月12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要进一步压实发行人第一责任和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建立中介机构“黑名单”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