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6月28日讯 (记者 黄玉洁 肖阳 实习生)6月2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红河监管分局公布了三张罚单,直指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民生银行”)红河分行及相关负责人。
罚单显示,民生银行红河分行因未对小微企业客户执行收费优惠,处以罚款30万元。
同时,民生银行红河分行营业部柜员向艳芳以及时任民生银行弥勒支行柜员穆秋璇,对民生银行红河分行“未对小微企业客户执行收费优惠”事项负有责任,均被警告。
(图片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
“未对小微企业客户执行收费优惠”的处罚事由是首次出现, 其实历年来,国家一直在推进金融机构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工作。
早在2014年3月20日,人民银行下发《关于开办支小再贷款 支持扩大小微企业信贷投放的通知》,要求引导金融机构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同时正式在信贷政策支持再贷款类别下创设“支小再贷款”,专门用于支持金融机构扩大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并下达全国支小再贷款额度共500亿元。
据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披露,截至2023年末,银行业金融机构用于小微企业(包括小微型企业贷款、个体工商户贷款和小微企业主贷款)的贷款余额为70.9万亿元。
其中,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为29.1万亿元,同比增长23.3%;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客户146.7万户,同比增长44.39%;全年新发放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平均利率为4.78%,略有下降。
国家在助力支持小微企业贷款业务的同时,也在要求金融机构加强自身催收能力建设。并且就目前来看,不良贷款余额的增加也是金融机构的催收业务开始转向自营的重要驱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