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银行因错报漏报EAST数据被罚,提升工程期内累计罚款超2800万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疆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错报漏报EAST数据,被罚款30万元。EAST数据质量“提升工程”开展期内,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公开出13张银行相关罚单,被监管合计罚款2865万元。

5月2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疆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错报漏报EAST数据,被罚款30万元。

同时,时任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科技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的李强、时任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的岳林因对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错报漏报EAST数据的事项负有责任被警告,并分别处6万元、5万元罚款。

对于银行机构在监管数据质量和数据报送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监管不断加大处罚与整治力度。EAST数据模型是原银保监会设计的一套通用数据采集标准模型,已历经5个版本迭代变更(EAST1.0-EAST5.0),是目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最为复杂的报送体系。

2023年5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EAST数据质量“提升工程”的通知》,这是继2020年监管数据质量专项治理、2022年EAST数据质量问题通报后,监管对EAST数据治理工作的进一步要求。

据了解,“提升工程”要求各家金融机构认真梳理是否存在赋固定值、是否存在取数不完整等情况,确保“提升工程”清单中的关键数据项与业务数据保持一致,确保其真实性、准确性与完整性,关键数据项检核规则的错误率必须满足不超过3%容忍度的要求。

此次数据质量“提升工程”覆盖周期为2023年6月-2024年5月。从覆盖周期来看,包括乌鲁木齐银行在内的多家银行在EAST数据质量问题上“栽跟头”。据蓝鲸新闻记者统计,从去年6月至今,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公开出13张银行相关罚单,被监管合计罚款2865万元,处罚事由正包含EAST数据质量管理不到位、错报漏报等。

值得关注的是,今年乌鲁木齐银行已不是第一次领大额罚单。

今年4月,乌鲁木齐银行因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等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疆监管局罚款140万元。同时,对四名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警告及罚款。此外,今年1月,该行石河子分行因以“空取空存”形式违规办理柜面现金存取业务被罚40万元,小西门支行因准贷记卡业务管理不到位被罚40万元。

据官网,乌鲁木齐银行于1997年12月组建成立,是新疆第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地方性股份制银行,2015年12月经中国银监会批准更名为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显示,截至2023年末,乌鲁木齐银行总资产2115.73亿元,实现营业收入34.58亿元,同比增长15.75%,实现净利润10.37亿元,同比增长18.8%。

#金融罚单跟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