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人民银行淮南市分行发布一则行政处罚决定,淮南通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淮南通商农商行)因涉农贷款专项统计有等被给予警告并罚款44万元。
具体违法行为有未按规定开展金融统计业务,涉农贷款专项统计有误;未按规定开展支付结算业务,超过期限向人民银行报送账户开立资料;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
同时,时任淮南通农商行运营部总经理的周某,因对该行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的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处以1万元罚款。
5月7日,人民银行淮南市分行发布一则行政处罚决定,淮南通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淮南通商农商行)因涉农贷款专项统计有等被给予警告并罚款44万元。
具体违法行为有未按规定开展金融统计业务,涉农贷款专项统计有误;未按规定开展支付结算业务,超过期限向人民银行报送账户开立资料;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
同时,时任淮南通农商行运营部总经理的周某,因对该行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的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处以1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