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财险、国寿财险、人保财险三支公司因拒收现金遭央行处罚公示

问题主要涉及工作人员对收取现金业务流程不熟悉,拒绝客户以现金缴纳车险费用等。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蓝鲸新闻记者关注到,5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在官网对拒收人民币现金案例进行公示,包括8起行政处罚和7起未予处罚典型案例。其中,涉及平安财险、国寿财险、人保财险等财险“三巨头”的三家支公司。

据悉,自2023年10月起,人民银行开展拒收人民币现金(以下称“现金”)专项整治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十六条“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有关规定,对线索核实查处。

截至2024年4月末,人民银行共对8起拒收现金法人主体实施行政处罚;核实124起情节轻微、及时改正、初次违法并未造成危害后果的拒收现金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未予处罚。

从行政处罚案例来看,2023年11月,人民银行漳州市分行对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漳州中心支公司实施行政处罚。该公司设有人工现金收付通道,工作人员对收取现金业务流程不熟悉,拒绝客户以现金缴纳车险费用。

2023年12月,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对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怀柔支公司实施了行政处罚。该公司设有人工现金收付通道,工作人员对收取现金业务流程不熟悉,拒绝客户以现金缴纳车险费用。

2024年4月,人民银行淮安市分行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市淮阴支公司实施行政处罚。该公司营业场所未设立人工现金收付通道,工作人员向客户答复不收现金。

人民银行提示称,“保险公司等各类经营主体应提升工作人员守法意识,明确‘拒收现金违法’及其法律后果,优化现金支付流程,提升客户用现体验,不得对现金支付设置门槛,不得以‘业务环节多’等为由拒收现金。”

此外,2023年12月,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对北京达世行世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实施行政处罚。该公司未设置现金收付通道,不接受客户用现金购买车辆保险。

现金是最基础的支付工具,对于金融系统来说提供现金服务也是最基础的金融服务。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副行长曾志诚在去年底的拒收现金专项整治工作媒体吹风会上曾指出,从处罚案例看,发生拒收现金行为的主要原因包括:一是经营主体依法合规经营意识淡薄,缺乏对员工开展现金收付的法律规范及业务培训。如保险公司未对员工开展现金收取保费流程的培训,导致部分员工不熟悉现金收费流程,认为不能使用现金购买车险,因此拒收现金。

二是经营主体以成本控制、风险防控为由排斥或拒绝现金支付。如前期被处罚的某些单位没有配备收银人员、点验钞机、零钱等,导致无法收取现金;或是为防范员工收取现金后不上交、不入账而造成的挪用风险,要求员工不收现金。

人民银行货币金银局副局长张萌表示,“如果公众遇到拒收现金行为,可明确告知对方其行为违法,保留相关视频、音频证据,并向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投诉举报。我们将按照有关法律和执法程序规定,对事实进行核实,并视行为性质、情节轻重、影响范围大小等,给予批评教育、警告以及罚款。”

#金融罚单跟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