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近日公布一份行政处罚信息显示,第三方支付机构易票联支付有限公司(下称“易票联支付”)因违反机构管理规定、违反支付账户管理规定、违反商户管理规定等,被没收违法所得36.75万元,处罚款105万元,合计罚没款141.75万元。
天眼查资料显示,易票联支付成立于1999年,总部在广州,为国内较早开展支付业务的公司之一,于2011年获得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资质为互联网支付和银行卡收单(广东省)。易票联支付在2021年12月通过第二次续展,牌照有效期延至2026年12月。
企业官网介绍,易票联支付基于开放平台推出了支付产品及系列行业解决方案,覆盖连锁零售、招投标、教育、人力资源等支付应用场景。布局全国重点金融活跃区域,在深圳、杭州、香港等多个中心城市设立子公司。
公开信息显示,易票联支付有限公司由广东铭鸿数据有限公司持股91%,广州诚天诚信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9%,2011年12月获得支付牌照。2017年2月,易票联支付曾因违反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规定、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规定,被人行广州分行没收违法所得177.95万元,并处违法所得2倍355.90万元罚款,处罚合计人民币533.84万元。2019年1月,易票联支付因违反支付结算管理规定,被处罚款1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