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违反账户管理规定、对金融产品作出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等,江苏银行被罚近800万元

江苏银行被央行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42元,罚款773.6万元。同时,四名相关责任人同时领罚。

2月10日,央行披露一则罚单显示,江苏银行因违反账户管理规定、对金融产品作出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等多项违法行为,共计被央行罚款近800万元。

罚单显示,江苏银行涉及九项违法行为类型,一是违反账户管理规定;二是违反流通人民币管理规定;三是违反人民币反假有关规定;四是占压财政存款或者资金;五是违反国库科目设置和使用规定。

六是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七是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八是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九是对金融产品作出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江苏银行由此被央行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42元,罚款773.6万元。同时,四名相关责任人同时领罚。

时任该行运营管理部账户支付团队团队经理门新彦,对该行违反账户管理规定的行为负有责任,被予以警告,罚款5万元;时任该行消费金融与信用卡中心总经理杨巨人,对该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行为负有责任,被罚款3.5万元。

时任该行运营管理部总经理杨天德,对该行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的行为负有责任,被罚款3.5万元;时任该行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徐劲,对该行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的行为负有责任,被罚款3.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