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问题清单、限时妥善解决,国家医保局要求全面排查并取消医保不合理限制

国家医保局将加强工作督导调度交流,2023年2月底对本轮排查整改工作进行总结。

(图片来源:图虫创意)

12月23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全面排查并取消医保不合理限制的通知》,要求各地医疗保障局就医保在协议管理、预算管理、审核结算、考核评价、基金管理等方面存在的不合理限制和要求进行排查,列出问题清单,并明确排查与整改工作的时间表。

首先,从排查背景来看,根据医保局,目前常有反映由于医保不合理限制,部分医疗机构存在推诿病人、强制出院、分解住院、限制处方天数等问题,增加了群众经济和事务性负担,基于此,医保局决定全面深入排查医保不合理限制,发现问题、分析原因、限时妥善解决。

此次排查的重点,在于医保在协议管理、预算管理、审核结算、考核评价、基金管理等方面,是否存在不合理限制和要求,直接或间接导致医疗机构在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产生不方便甚至损害参保人员利益的行为。

《通知》要求各地医保部门采取多种途径,立即全面广泛深入组织排查相关问题,并在排查基础上,发现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并针对问题清单,全面深入梳理医保现行制度政策措施。侧重分析医保协议管理、预算管理、审核结算、考核评价等方面存在的不合理限制问题。

对于问题原因,要明确问题性质、层级和主体。并在此基础上分类解决问题,对于医保部门的问题,属于制度政策的,要立即着手制度政策改革完善;属于工作不落实或执行走样的,要立即整改落实纠偏。属于省级医保部门责任的,省级医保部门要抓紧研究,限时完善政策措施;属于国家医保局责任的,要形成书面意见上报;属于违法违规甚至欺诈骗保的,要加强基金监管,加大查处曝光力度。

同时《通知》明确了排查任务的时间表,要求统筹地区医保部门要针对相关问题和要求立即开展自查自纠,于2022年12月底前完成排查工作,形成问题清单,认真研究,逐一落实整改措施。并提出,省级医保部门要加强工作调度,指导各统筹地区做好全面排查工作,并适时选取部分统筹地区开展抽查,以省为单位形成书面报告,于2023年1月31日前报国家医保局指定邮箱。

国家医保局将加强工作督导调度交流,2023年2月底对本轮排查整改工作进行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