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借为名受贿、高息转贷套利超1600万元,江西通报党员领导干部违规借贷获息典型问题

通报指出,颜赣辉等7人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月5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文显示,为强化警示教育,近日,江西省纪委通报了部分党员领导干部违规借贷获息典型问题。

文章指出,近年来,江西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案件表明,一些党员领导干部企图掩人耳目,通过向管理服务对象违规借贷获息收受钱财,进而违纪违法,不仅害了自己,也损害党的事业,代价沉重、教训深刻。

一是以借为名受贿,搞“亲疏有别”,严重破坏营商环境。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处心积虑把手中的权力变现,通过向管理服务对象高息放贷谋取利益。

宜春市委原书记颜赣辉认为借钱收息“天经地义”,以借贷获取“利息”方式收受管理服务对象刘某某等人好处费830余万元后,为他们站台撑腰、乱打招呼,把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省农业农村厅原一级巡视员倪美堂以“利息”为名收受管理服务对象邱某某等人好处费1440余万元,在土地规划调整、协调银行贷款等方面为他们多次提供帮助,政商“亲清”不分,严重破坏当地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

二是变相敛财不择手段,高息转贷套利,严重扰乱金融秩序。有的党员领导干部“曲线”敛财,向管理服务对象无息或低息借款,或者从银行低息贷款,然后再高息转贷给其他管理服务对象,“空手套白狼”,赚取大额利差。

抚州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方百春得知有的管理服务对象融资后手头有闲余资金,便无息或低息向他们借款,然后再高息转贷给管理服务对象严某某等人,包赚不赔,违规获利1650余万元。抚州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罗富杨通过银行贷款等方式筹措资金,再向管理服务对象陈某某等人高息放贷,违规获利650余万元。方百春、罗富杨等套取金融机构资金转贷他人,违反国家相关规定,严重扰乱了正常金融秩序。

三是追求钱财毫无底线,甘愿利益捆绑,严重损害群众利益。有的党员领导干部毫无人民立场,为获取违规放贷不法利益,损害人民群众利益。

上饶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祝宏根任抚州市南丰县委书记时,明知管理服务对象曾某某在南丰涉黑涉恶,仍向曾某某等人违规放贷获利760余万元,还充当“保护伞”,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江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熊汉鹏一边违规将医院医疗器械、药品采购等项目交给管理服务对象戴某某等人承接,一边又向戴某某等人违规放贷获利390余万元,败坏了医德医风,助推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

四是一人当官全家捞钱,大搞优亲厚友,严重败坏社风民风。有的党员领导干部走上重要岗位后,一门心思想着封妻荫子、兴家旺族。

进贤县委原书记钟益民先后带领多名亲属向管理服务对象薛某某等人违规放贷获利570余万元,并利用放贷等非法所得在鄱阳老家圈地非法建设豪宅大院,败坏了党风政风,带坏了社风民风。

同时,通报指出,颜赣辉等7人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他们的违规借贷行为,虽然表现形式不同,但暴露出的都是受利益驱使,既想当官、又想发财的本质。实践证明,违规借贷是滋生腐败的温床、是自欺欺人的幌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