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化大数据交易中心:机构进场不能从事NFT及数字藏品业务

6月8日,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简称:深圳文交所)公众号发布《全国文化大数据交易中心中介服务机构准入标准(暂行)》,通知表示,全国文化大数据交易中心的中介服务机构进场不能从事NFT及数字藏品业务,或进场后承诺不再从事NFT及数字藏品业务。

此前6月7日,深圳文交所发布公告辟谣,否认头号偶像(北京)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简称
:头号偶像)以“得到深圳文交所全国文化大数据交易中心的准予进场通知书”的名义对外开展联络NFT及数字藏品业务,并表示无NFT及数字藏品业务,也未授权头号偶像数字科技公司对外开展NFT及数字藏品业务。

深圳文交所同时表示,由于头号偶像进行了错误的市场误导,其决定对已向其发出的《准予进场通知书》予以作废,并取消其准予进场资格。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2009年11月份正式挂牌,是一个面向全国及全球的文化产权交易平台、文化产业投融资平台、文化企业孵化平台与文化产权登记托管平台。蓝鲸财经搜索发现,其近期多次发公告表示,未授权任何机构开展NFT及数字藏品业务,也无任何涉及NFT及数字藏品交易的业务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