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债超百亿,长丰集团相关6家企业被裁定合并重整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已根据湖南猎豹汽车管理人的申请,裁定对六家关联公司进行实质合并重整,包括:长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猎豹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长丰动力有限责任公司、湖南长丰猎豹汽车有限公司、北京长城华冠汽车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衡阳风顺车桥有限公司。

2021年4月,猎豹汽车在长沙中院申请破产审查。2021年8月,猎豹汽车被裁定破产重整。最近,该重整案有了新进展。

据全国企业破产重整信息网显示,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长沙中院”)已根据湖南猎豹汽车管理人的申请,裁定对六家关联公司进行实质合并重整,包括:长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丰集团”)、湖南猎豹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即猎豹汽车)、湖南长丰动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丰动力”)、湖南长丰猎豹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丰猎豹”)、北京长城华冠汽车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华冠技术开发公司”)、衡阳风顺车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顺车桥”)。

图片来源: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

根据上述公告中的附件《长丰集团等六家关联企业实质合并重整申请书》显示,“长丰集团、猎豹股份等六家企业在陷入经营困境的同时,遗留了重大、复杂的债务及职工、客户利益保护问题亟待解决。经初步统计,截至2021年9月30日,长丰集团等六家企业账面显示负债规模超100亿元,涉及近13000名债权人,其中包括工程债权人、经营性债权人、职工债权人、金融债权人等,债权种类多样、情况复杂”。

长沙中院认为,六家关联企业核心控制企业均为长丰集团,六家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了汽车整车生产的完整产业链条,在经营决策、企业管理、经营业务、资产、财务、人事任免等方面存在显著、广泛、持续的混同情形,已构成法人人格的高度混同。现有证据充分证明,各企业已经严重丧失法人财产独立性和法人意志独立性。同时,六家企业资产严重混同,内部交易复杂,企业融资交叉担保金额巨大,融资资金内部划转随意,且资金往来频繁,相互担保金额巨大,债权债务难以区分,如单独进行重整将导致部分债权人双重或多种受偿,实际侵害全体债权人的公平受偿权益,实质合并重整有利于维护和提高企业的重整价值,提升重整成功的可能性。

据公开资料显示,猎豹汽车历史悠久,其母公司长丰集团始建于1950年。1995年,长丰集团与日本三菱汽车达成合作,引进了帕杰罗的的整车生产技术;凭借三菱的技术,猎豹汽车曾在国内轻型越野市场占据超43%的市场份额。2015年推出的猎豹CS10受到市场认可,2017年达到单车年销7.8万辆的高峰,并帮助猎豹汽车在2017年突破年销10万辆。但从2018年开始,销量便出现严重下滑。2020年销量为3234辆,2021年为148辆。截至今年4月,猎豹汽车仅售出9辆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