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一发电公司拉专线向挖矿供电被罚,股东含秭归县国资

近日,华中能监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湖北省宜昌市秭归县东沟河小水电代燃发电有限公司存在采用网前拉专线方式向虚拟货币“挖矿”项目供电的行为,属于未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非法从事电力业务。

华中能监局对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罚,没收该公司违法所得 21746.62 元,并处以违法所得 2 倍的罚款,罚款 43493.24 元。

据天眼查App,秭归县周坪东沟河电站持有该公司60%,实控人向长双持股20%,值得注意的是,秭归县久丰水电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持股20%,经营范围包括水利水电资产营运、水利水电开发等相关产业经营,为一家国有控股公司。

2021年9月,国家发改委等多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明确表示用虚拟货币进行的相关活动都属于违法的金融活动。

1月10日,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官网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的决定》已经2021年12月27日第20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淘汰类“一、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十八)其他”中增加第7项,内容为“虚拟货币‘挖矿’活动”。

国家发展改革委2022年1月18日召开1月新闻发布会,会上,国家发改委政策研究室主任金贤东表示,2021年,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取得积极进展。压实地方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把握风险处置力度和节奏,有序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扎实推进。对少数高风险金融机构及时“精准拆弹”。妥善处置个别高负债房地产企业风险。虚拟货币“挖矿”全链条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取得重要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