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专业配音成本从演员片酬中扣除

《演员聘用合同示范文本(试行)》正式对外发布。

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微信公众号消息,经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批准,中国广播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与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共同制定的《演员聘用合同示范文本(试行)》正式对外发布。

关于配音工作,其中明确,如演员方无法按照甲方要求(未能按时配音或配音质量欠佳等)完成配音工作的,演员方同意甲方有权为演员方出演角色选择专业配音进行配音,相应成本(如配音酬金、差旅、食宿)由演员方承担,或在支付给演员方的片酬中予以扣除。

相关阅读
两协会:演员片酬不得使用现金方式支付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禁止违法失德艺人通过电视剧发声出镜,规范收入分配秩序
总台:除咪咕、腾讯、快手等六平台外,其他平台不得直播、下载冬奥会赛事内容
脱口秀的“一九效应”缓解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