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上股份抵押合同案二审败诉,拟申请再审

4月11日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民事判决书》,二审判决驳回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蓝鲸教育4月13日讯,昨日,勤上股份发布公告,称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民事判决书》,二审判决驳回关于抵押合同无效的全部诉讼请求。勤上股份表示将申请再审。

公告称,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民事判决书》,二审判决驳回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88万元由公司承担。

勤上股份同时补充,在本案诉讼之前,公司已于2019年11月向广东省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简称“东莞三院”)提起案外人执行异议诉讼。2020年4月,东莞三院认为案外人执行异议诉讼必须以本案诉讼的审理结果为依据,故东莞三院已裁定中止诉讼。

据悉,此前勤上股份以评估价3169万元购买威亮电器位于东莞市常平镇横江厦村的1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及5宗房产(简称“标的资产”),并已经支付了相关对价,但由于历史原因标的资产尚未完成过户登记。

标的资产过户期间,威亮电器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简称“中信银行东莞分行”)签署相关最高额抵押合同,对标的资产过户。勤上股份认为威亮电器此举严重损害其利益,并于2020年3月,起诉中信银行东莞分行、威亮电器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申请“确认中信银行东莞分行与威亮电器签署的相关最高额抵押合同无效;确认中信银行东莞分行对标的资产不享有抵押权;判令中信银行东莞分行和威亮电器办理标的资产的注销抵押登记手续”。2021年1月5日,勤上股份败诉并承担88万案件受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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