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财商知识互动行业规范发展”研讨会在京举办

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和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长,大众消费观念不断升级,国人投资理财意识日益觉醒,对金融活动的参与意愿明显高涨。

蓝鲸教育1月6日讯,近日,中国市场监管报社主办的“新兴财商知识互动行业规范发展”研讨会在京举办。来自市场监管总局广告司、发展研究中心,北京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和朝阳、丰台区市场监管局,中国社会科学院、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的代表、专家,以及尔湾科技、中信建投、盈米基金等市场主体代表共聚一堂,围绕国民金融素养提升对金融市场发展的影响与意义、社会共治防范化解金融消费市场风险、财商教育行业规范健康发展等议题深入交流。

当下,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和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长,大众消费观念不断升级,国人投资理财意识日益觉醒,对金融活动的参与意愿明显高涨。但是,由于国民金融素养教育还处于初级阶段,大众普遍缺乏基本金融知识,在此背景下,盲目涌入金融市场面临极大风险,加强国民金融知识普及和理财能力培养已迫在眉睫。由于金融知识复杂艰涩、专业度高等特点,财商知识普及进程缓慢,提升国民财商素养仍然存在诸多难点。如何引导行业合规、健康发展,切实保障金融消费者权益,是当前需要关注的重要课题。

针对上述问题,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杨涛认为,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消费者是整个庞大金融运行生态中的重要节点。理性、持续、健康的金融消费对于倒逼金融运行环境的稳健发展又是重中之重。财商教育在金融消费者保护与教育体系里偏基础性,行业的健康发展离不开标准化、体系化和自律性。教育与保护、创新与发展,要避免对立起来,财商教育要多尊重多敬畏市场风险,行业发展越快,越要重视精细化管理。

清华大学金融科技研究院副院长魏晨阳表示,数字化重新定义了行业,包括金融的逻辑和风险。我们在财商教育领域遇到的一些实践问题,由于互联网发展快的原因,在行业规范治理方面是处于探索领先地位的。防骗是财商教育的重要方面,核心是认清市场风险。从监管角度看,及时监控、辨别可能误导消费者的相关金融产品和服务,非常重要。

中国政法大学法治与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车宁认为,财商教育与经济快速发展、新兴产业不断涌现密切相关。消费者最重要的一项权利就是知情权,财商教育要避免互联网风险放大效应,严格区分教育和营销的界限,守住正当竞争、合规经营的红线,从广告层面把好关,杜绝信息安全的问题。

尔湾科技联合创始人白柏介绍了旗下启牛学堂开展线上财商知识互动分享的做法。大众投资理财需求不断增长,为财商教育行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重要契机,但行业发展与合规经营是相辅相成的,只有及时认清行业发展规律,深化自身合规建设,切实遵循监管要求,才能在发展道路上走得更远。中信建投证券经管委个人金融部负责人秦红亮认为财商教育对于消除消费者金融知识盲区,化解投资风险十分必要。盈米基金副总裁林杰才表示投资者教育仅靠金融持牌机构是远远不够的,线上教育能够覆盖更多数量的用户,如果大众财商素养提升了,理性投资就更安全了。

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大队和朝阳区市场监管局公平竞争审查科相关负责人从一线执法的角度做了分享。从市场监管部门查办的案例来看,行业从业者要加强对《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理解并严格遵循,深入掌握禁传和商业特许经营有关规定,加强自律,积极配合执法部门保障消费者权益。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一支队长胡之群从今年办理的一批实际案例出发,强调行业发展要自律、自管、自儆,从销售、培训、宣传等多个方面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管部门形成良好的互动,履行好社会责任,绝不能触碰法律的底线。

针对多位代表提到的财商知识互动广告营销议题,市场监管总局广告司监督处二级调研员唐晓东指出,一方面,财商知识互动行业可以将如何识别虚假违法金融广告纳入教育培训内容,另一方面财商教育从业者在开展广告宣传时应守法合规,禁止对培训效果作出保证,不能利用专业人士名义虚假代言。

市场监管总局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谢冬伟表示,财商知识互动行业具有在线教育与金融服务双重属性,敏感度较高,更要处理好规范和发展的关系。一些新兴的行业,一开始就要走规范健康发展的路子,不要等到问题暴露显现导致整个行业“塌方”。对于快速发展、带互联网属性的行业,要善于运用市场监管政策组合工具,比如积极推进行业标准建设、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动规范行业准入门槛等,促进行业整体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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