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TMT频道12月23日讯,据知产北京公众号消息,因“百度烤肉”构成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结此案,适用3倍惩罚性赔偿,判决京百度餐饮公司等五公司赔偿百度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230余万元。
天眼查显示,此前,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以侵害商标权为由,向北京京百度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及其第一分公司、第七分公司、第三分公司、第八分公司五被告提起诉讼,案件开庭日期为2021年5月7日。值得一提的是,百度公司于2020年5月9日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查封、扣押或冻结五被告价值500万元的财产。
京百度餐饮公司于2012年注册成立,经营范围包括餐饮管理、餐饮服务等。京百度第一、三、七、八分公司分别于2012年、2013年、2014、2015年注册成立。上述五公司在所经营的店铺名称、装潢、广告宣传、微信公众号、美团APP等处使用大量“百度”“百度烤肉”“百度食糖”等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