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卡拉收关注函,要求说明是否存在炒作股价的情形

11月29日,拉卡拉收关注函。

11月29日,拉卡拉收关注函,要求结合央行新规对支付市场的影响具体分析公司相关支付业务可能受到的影响,公司认为《通知》所列规定“将极大地提升公司的市场规模和份额”的依据及合理性。核实说明公司对于互动易问题的回复是否谨慎、客观,是否存在炒作股价的情形。

此前11月26日,拉卡拉在投资者关系问答中称,央行新规的执行,进一步明确个人收款码不能用于经营性收款,让支付市场回归四方支付的本质,将极大地提升公司的市场规模和份额。当天拉卡拉股价上涨18.02%,报价28.24元。

据公开信息,2018-2020年,拉卡拉支付业务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91.92%、88.71%和83.95%,逐年下降。2019年至2021年三季度,拉卡拉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分别为7.93亿元、9.01亿元和7.45亿元,同比增速分别为36.99%、13.53%和5.00%,增速持续放缓。

关注函显示,拉卡拉需在12月1日前将相关说明材料报送并披露。截至发稿,拉卡拉股价下跌6.24%,报价28.1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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