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雷达财经 吴艳蕊
编辑|深海
近日,“大疆竞业协议”的话题接连登上脉脉职言热门搜索。据发帖人介绍,大疆芯片部门全员签竞业,一个组一个组的签,不签的再关小黑屋约谈。
对此,大疆公关总监谢阗向雷达财经表示,脉脉上的爆料描述并不准确,所谓的受到HR威胁肯定是不存在的。
雷达财经查询裁判文书网的案例发现,竞业协议出现滥用现象,有公司将竞业限制作为员工入职标准文本。
对此,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维维对雷达财经表示,竞业限制主要是针对特定行业及特定岗位,并不适用于不涉密的岗位,如果该条款的签订被当作基本的劳动合同条款,就违背了这个条款的设计初衷,也不符合劳动法的立法宗旨。现在确实在互联网行业存在滥用现象,这种现象需要相关部门更加重视。
“大疆竞业协议”登上脉脉热搜,公司:爆料描述并不准确
8月25日,“大疆竞业协议”的话题登上了脉脉热门搜索第一。前几日,此话题已登上热搜榜。
该话题下热门帖子称,“大疆芯片部门全员签竞业,一个组一个组的签,不签的再关小黑屋约谈一个一个签”。对于该帖有19人符合事实,4人感同身受,2人有帮助。
在热门评论中,有认证为大疆员工的人员称“产品无法创新,只能制度创新了。HR才是引领大疆进步的源头!”
认证为上海飞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员工的人员称,“终于有人来扒了,每天上班瑟瑟发抖……”据天眼查显示,上海飞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深圳市大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
同时也有认证为前大疆创新DJI员工评论表示,“入职都签了,离职的时候要不要你遵守和补偿你得看你的级别够不够,一般小兵离职不启动协议。”
对此,大疆公关总监谢阗向雷达财经表示,脉脉上的爆料描述并不准确,所谓的受到HR威胁肯定是不存在的。据其了解,此次登上热搜的签订“竞业协议”事件,其实是一次部门会议,参与者没有HR,也没有“一个一个”。
“竞业协议是公司的标准文本,新员工入职的手续中会签署竞业协议。”谢阗地称,其本人入职时已签署了竞业协议,其所在部门大约有四五名前同事离开,其中只有一位竞业协议生效过。
竞业协议出现下沉趋势 律师:被当做劳动合同基本条款有违立法初衷
据悉,我国《劳动合同法》第23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24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雷达财经查询裁判文书网发现,原本限用于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近年出现滥用趋势。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一则判决显示,2015年2月孙某在一家服装公司从事销售工作,双方约定离职或解除劳动关系两年内需履行竞业协议,若违反需一次性支付公司违约金6万元,并签订了相关协议书。2015年3月至5月孙某保密工资为每月300元,6月至11月每月600元。
2016年1月孙某离开该公司去了原同事新开的服装公司,该公司老板得知后将孙某告上法庭索要6万元违约金。
孙某离职时,前述服饰公司并未支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同时法院认为,此前发放的保密工资标准低于孙某离职前月平均工资的三分之一,更远低于无锡市最低工资标准。因此,双方签订的协议书中的竞业限制条款对孙某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法院驳回了公司的诉讼请求。后服饰公司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曾因竞业限制过长,判定协议无效。
某公司与其技术部门总监张某签订了5年的竞业限制协议。张某离职后,该公司按月足额向其支付了竞业限制补偿金。3年后,张某入职一家与前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新公司。公司通过仲裁要求张某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法院认为此案竞业期限超过了法定规定的最长期限,张某离职已有3年,不属违约。最终驳回了该公司的诉讼请求。
对此,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维维对雷达财经表示,竞业限制主要是针对特定行业及特定岗位,并不适用于不涉密的岗位,如果该条款的签订被当作基本的劳动合同条款,就违背了这个条款的设计初衷,也不符合劳动法的立法宗旨。现在确实在互联网行业存在滥用现象,这种现象需要引起相关部门的更加重视。
*雷达财经(ID:leidac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