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教育8月11日讯,近日,北京市教委近日发布《北京市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北京市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高校教材管理办法”)。
办法要求,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统一推荐中小学教辅材料,确属教育教学所需的课堂练习、同步练习、寒暑假作业、考试试卷及复习资料等,应免费提供给学生使用。地方课程教材、校本课程教材等不得替代国家课程教材,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使用境外教材。
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要求,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使用境外教材,同时提出北京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统一推荐中小学教辅材料,确属教育教学所需的课堂练习、同步练习、寒暑假作业、考试试卷及复习资料等,应免费提供学生使用。
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强调,国家课程教材必须在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和本市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中选用。教材选用结果须在本区教育行政部门网站上公示。选用的教材必须是经教育行政部门审定的版本,擅自更改内容的教材不得选用。
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规定,职业院校教材开发要适应现代职业教育发展、满足教育教学改革要求、依规有序开展。公共基础课教材要与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生活教育等相融合,与企业文化、职业素质等内容相衔接。专业课教材要加强校企合作,与人才培养模式契合配套,与行业企业及职业岗位结合紧密。
高校教材管理办法明确,各高校须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学科优势、专业特色,制定本校教材建设规划。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标准要有机融入教材内容,不能简单化、“两张皮”;政治上有错误的教材不能通过;选文篇目内容消极、导向不正确的,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或社会形象负面的、有重大争议的,必须更换;教材编写人员政治立场、价值观和品德作风有问题的,必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