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丽颖诉鼓浪屿矿泉水侵权,被诉方称已下架相关产品

赵丽颖与“鼓浪屿矿泉水”品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商业合作。

6月23晚,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在微博发布消息称,受南京赵丽颖影视文工作室(以下简称“赵丽颖工作室”)之委托,发布律师声明称:赵丽颖与“鼓浪屿矿泉水”品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商业合作。敦促鼓浪屿矿泉水方立即删除、撤回、销毁涉嫌侵权之全部宣传链接、物料,全面停止上、线下侵权行为。赵丽颖方已依法启动维权诉讼程序。对此,6月24日,鼓浪屿矿泉水方对蓝鲸财经记者表示,已经下架了相关产品。

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声明显示:“鼓浪屿矿泉水”品牌方擅自在其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宝岛阿里山”、官方京东店铺“宝岛阿里山官方旗舰店”等众多线上对外宣传平台以及线下实体店铺【包括但不限于:“永旺超市”(朝阳大悦城店)等】中擅用了包含赵丽颖肖像、姓名的产品瓶身包装外箱包装及其他宣传物料,并附有“影视明星主演赵丽颖”的文字以及原告的签名体姓名,旨在利用赵丽颖的知名度以及影响力为其生产、销售的矿泉水产品进行推广与宣传,刻意向消费者传递误导性信息,营造赵丽颖为“鼓浪屿矿泉水”品牌产品代言之假象,妨碍、干扰消费者对该产品信息的客观认知亦已严重损害了赵丽颖的合法权益。

为保护广大消费者的知情权,避免因上述虚广告的持续传播而致广大消费者被误导,同时为维护赵丽颖的合法权,赵丽颖工作室特委托星权律师事务所声明称:

一、赵丽颖与“鼓浪屿矿泉水”品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商业合作。

二、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此前已于2020年9月2日向“鼓浪屿矿泉水”品牌方宝岛阿里山(厦门)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致送律函,敦促其立即删除、撤回、销毁涉嫌侵权之全部宣传链接、物料,全面停止上、线下侵权行为。截至今日,相关侵权内容仍在线上网络平台、线下实体中被持续使用、传播。

三、正告“鼓浪屿矿泉水”品牌方即刻删撤召回、销毁涉嫌侵犯赵丽颖肖像权、姓名权之全部内容,以避免对赵丽女士侵权损害后果的进一步扩大。

四、针对“鼓浪屿矿泉水”品牌方线上、线所发布的涉嫌侵犯赵丽颖肖像权、姓名权的内容,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已完公证取证工作,并已依法启动维权诉讼程序,要求“鼓浪屿矿泉水”品牌方、关销售方承担向赵丽颖女士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

对此,鼓浪屿矿泉水一方相关人员对蓝鲸财经记者表示,已经下架了相关产品。“从上次出了事的时候就下架相关产品。”

在京东平台上,蓝鲸财经记者搜索“鼓浪屿矿区水”,相关链接显示,产品包装已无赵丽颖图像。鼓浪屿矿泉水官网上显示的产品也无相关包装的产品。

官网显示,鼓浪屿矿泉水作为宝岛阿里山(厦门)食品有限公司旗下的属地矿泉水品牌,鼓浪屿岩层矿泉水源自专业采矿证水企,甄选5亿年寒武纪岩层地底300米深处的天然水源,PH值达到7.5±0.5的天然弱碱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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