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银行董监高亲属构成短线交易行为,该行回应称监事辞职与短线交易事件无关

由于监事何胜旗的辞职公告与上述短线交易公告发布时间为同一日,有言论称何胜旗的辞职原因或与此次短线交易有关。对此,苏州银行董事会办公室相关人员回复蓝鲸财经称,仅仅是巧合。

5月18日,苏州银行(002966.SZ)发布公告称,公司监事何胜旗、董事兰奇的儿子兰博以及高级管理人员任巨光的儿子任翌于近期买入后又卖出该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苏行转债”,上述交易构成短线交易行为。

其中,何胜旗分别于4月23日和5月14日买入并卖出10张该行可转债,获利65.06元;兰博分别于4月23日和5月13日买入并卖出10张,获利63.90元;任翌分别于4月23日和5月12日买入并卖出10张,获利28.05元。三人在确认该事项后,均已将此次交易所得收益全额上交给苏州银行。

苏州银行表示,根据《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适用短线交易相关规定的通知》规定,可转换公司债券属于《证券法》规定的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无论是否进入转股期,均应适用短线交易的相关规定。上述三人将其所持本该行可转债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的行为构成短线交易。截至目前,三人不持有该行股份及可转债。

同时,苏州银行称,经核实,兰奇和任巨光均声明,事先并不知晓其儿子交易本行可转债的相关情况。何胜旗、兰博以及任翌均系不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误操作,不存在主观违规情况。并且相关短线交易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谋求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谋求利益的目的。

值得关注的是,同日,苏州银行还发布一则关于监事离职的公告,而该监事恰好是上述短线交易的当事人之一何胜旗。该公告称,近日收到该行股东监事何胜旗的书面辞呈。何胜旗因工作变动原因,辞去苏州银行股东监事职务,不再担任该行的任何职务。

由于监事何胜旗的辞职公告与上述短线交易公告发布时间相近,有言论称何胜旗的辞职原因或与此次短线交易有关。对此,苏州银行董事会办公室相关人员回复蓝鲸财经称,仅仅是巧合。

上述相关人员表示,在该行4月25日的监事会会议上就已经同意提名顾春浩为苏州银行第四届监事会的股东监事候选人,但为了保持人员的完整性,在股东大会正式聘请顾春浩之后,何胜旗才辞任。而上述短线交易是最近才收到证券交易所的消息,只是一个巧合。

蓝鲸财经查阅发现,4月26日,该行确有一则监事会决议公告,内容包括同意提名顾春浩为苏州银行第四届监事会的股东监事候选人。

5月18日,苏州银行发布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显示,该行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顾春浩为苏州银行第四届监事会股东监事的议案。

苏州银行2020年年报显示,何胜旗于2019年12月起担任苏州银行股东监事,历任江苏梁丰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会计、张家港市财政局经济建设科办事员、科长助理、科长,张家港市财政局稽查大队副大队长、张家港市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副主任、主任,江苏国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现任江苏国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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