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教育2月2日讯,近日,教育部在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2803号(教育类258号)提案答复的函中指出,教育部支持高校依法自主设置家庭教育相关专业,支持高校依法自主设置家庭教育相关专业。
答复指出,对于国家控制布点专业和尚未列入本科专业目录的新专业,高校可自主申请设置,由教育部审批;对于其余本科专业目录内的专业,高校依法自主设置,实行备案制。其中高校设置申请尚未列入目录的新专业,要明确该专业与所属专业类中其他专业的区分情况和专业基本要求,需对新专业的科学性、可行性以及专业名称规范性进行论证,经高校申报,教育部组织专家评审,符合相关条件后予以设置。
教育部表示,将继续支持教育研究机构进一步深入开展家庭教育研究,支持各地加大家庭教育研究专家队伍和机构建设,提升家庭教育指导水平。
此外,将继续支持师范院校等有条件的高校依法设置家庭教育相关专业,支持高校加强家庭教育相关课程建设,促进优质课程资源共享,为构建覆盖城乡家庭教育指导体系建设提供专业人才储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