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交易商协会公告,对东海基金启动自律调查。
公告称,近日,交易商协会在对相关企业进行自律调查的过程中了解到,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存在涉嫌为发行人违规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提供便利,以及涉嫌操纵市场等违规行为。依据《银行间债券市场自律处分规则》,交易商协会将对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展自律调查。
东海基金成立于2013年2月25日,背后的三大股东分别为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鹏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和苏州市相城区江南化纤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45%、30%和25%。
近年来,东海基金频频出现风控漏洞。
2018年1月16日,上交所发布了《关于对东海基金—工商银行—东海基金—鑫龙72号资产管理计划(第一期)名下证券账户实施限制交易纪律处分的决定》,做出限制鑫龙72号证券账户实施交易6个月的纪律处分;2018年4月,湖北证监局发布了《关于对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东海基金因旗下管理的东海基金-工商银行-东海基金-鑫龙72号资产管理计划(下称鑫龙72号)违规减持闻泰科技而受到警示。
在今年,东海基金旗下多只债券基金频繁遭遇巨额赎回。
1月7日,东海祥瑞债券因发生巨额赎回发布调整净值精度公告;2月5日,东海祥瑞债券再次发布公告调整净值精度,同日,东海祥利纯债也遭遇巨额赎回发布调整净值精度公告;4月15日,东海祥苏短债也发生巨额赎回,公司再次公告调整净值精度。
而蓝鲸财经查阅重仓债券名单发现,截至三季度末,东海祥苏短债A持有的“20平煤化(疫情防控债)”的主承销商之一,便是海通证券。
此外,东海祥瑞债券基金A持有的“18大同煤矿MTN006”,同样由海通证券主承销。
在11月18日,交易商协会刚刚宣布对海通证券及其相关子公司启动自律调查。协会称,通过调查永煤控股获取的线索结合市场交易信息,发现海通证券及其相关子公司涉嫌为发行人违规发行债券提供帮助,以及涉嫌操纵市场等违规行为。
最近的债券市场动荡不安,先是华汽债和永煤债两个AAA级国企债券相继暴雷,随后,二级市场大量信用债遭遇抛售,进而导致一级市场融资受阻,发债难度提高。
在这一背景下,近日,交易商协会开始出手规范债务融资工具发行。
11月18日,交易商协会制定并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业务规范有关事项的通知》,重点围绕多个方面加强市场纪律约束。
第一,强化发行规范要求,夯实市场发展基础。一是进一步强调机构及人员要求,鼓励加大资源投入,增强人员配备,切实提高发行销售服务质量;二是明确机构及人员应实名开展询价、发行、销售及信息沟通等,并做好相关记录留存,禁止区别对待投资人,防止利用信息不对称误导投资人;三是细化自律规则关于制度机制、内部管理及发行行为要求,切实保障制度机制可操作、可执行、可落地,内部监督执行到位、不流于形式,严禁存在违反公平竞争、不正当利益输送、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第二,严禁发行人“自融”,强化市场行为规范。一是进一步强调禁止发行人直接或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打击“结构化发行”违规行为;二是通过事先、事后的承诺、核查和披露,以市场化方式加强发行人的行为约束;三是进一步强化承销机构、投资人等管理要求,明确禁止协助行为,严格履行报告义务,压实市场各方责任。
第三,加强发行人关联方认购披露要求,保障投资人相关权利。一是进一步明确发行人对关联方认购的披露要求,以“事先承诺披露”结合“事后结果披露”,保障投资人知情权;二是细化关联方认定标准,区分关联方以自有资金、通过资管产品等认购的分类披露要求,提升市场操作性和规范化;三是加强关联方认购债券独立客观公允、程序依法合规的行为规范以及主承销商的尽职履责要求。
第四,提升簿记发行操作规范,维护簿记发行秩序。一是严格按照《民法典》关于合同缔结诚实信用原则,进一步强调发行人调整簿记时间、利率区间等应事前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第一时间通知到投资人,确保投资人的知情权;二是明确延长簿记时长不低于1小时的最低要求,预留投资人操作时间,切实保证投资人撤销或变更要约的权利;三是明确常规情况和特殊情况下最晚截标时间,平衡境内外投资人和发行人的实际需求,减少合规操作风险,维护簿记发行良好秩序。
(蓝鲸财经 裴利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