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在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CF40)联合各组委会成员机构举办的第二届外滩金融峰会上,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李东荣发表演讲,谈到数字金融的治理问题。
李东荣表示,所有的金融业务都该纳入监管,不管叫“移动金融”、“互联网金融”、“金融科技”、还是“数字金融”、“智能金融”,它们的本质还是金融,所以这条原则必须贯穿始终。李东荣提出,同类业务适用同等监管的一致性原则。
此外,李东荣表示,数字金融治理要树立竞争中性和技术中立的原则、遵循风险和规制相匹配的原则、充分肯定科技重要性的同时,要避免走入“技术万能论”的误区,并由此忽略对人的管理。
对于创新走在监管之前的观点,李东荣认为,面对数字金融业态主体多元、长尾客户众多,集团混业经营,多重风险叠加等新特征、新变化,要树立正确的治理理念,在治理手段上也不能落后太多,更不能落后太久,必须加快治理体系的建设。与此同时,李东荣提出,监管科技是非常重要的手段,包括监管沙盒制定等。
李东荣谈到,当前混业经营是存在的,而且还在不断出现新的情况;所以行业协调监管机制是非常重要的;国家建立了金融稳定委,是为了解决这一问题而提供的很重要的顶层设计。
李东荣认为,建立新情况的治理机制还要注意中央监管与地方金融监管合理分工协调一致、建立完善行政监管与行业自律有机互补的治理机制、建立完善的跨区域、跨境的区域之间乃至国家之间的治理机制、建立完善金融管理部门和科技信息管理部门之间的协调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