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林腾蛟:建议加快养老产业立法,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规范发展

5月2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在京召开,全国人大代表、阳光控股董事局主席林腾蛟提交《关于加快养老产业立法,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规范发展的议案》。

5月2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在京召开,全国人大代表、阳光控股董事局主席林腾蛟提交《关于加快养老产业立法,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规范发展的议案》。

以下为议案全文: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我们奋斗的目标。老有所养,提高全社会保障水平,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内涵。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养老服务,近年来出台一系列政策,着眼建立“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但实际中,养老服务业发展仍存在用地、融资、从业人员待遇等诸多制约因素,应完善相关法律,保障在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的基础上,能够有效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以提高老年人及其子女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现状】

一、老龄化程度加剧,市场需求巨大。据国家统计局资料,我国老年人口每年都在持续增加,截至2018年底,中国60岁及以上的老人达2.5亿人,占总人口的17.9%。世界卫生组织预测,到2050年,中国有35%的人口超过60岁,成为世界上老龄化最严重的国家之一。

二、养老服务基础设施供应严重不足。目前,我国各类养老服务机构15.5万个,注册登记的养老服务机构达2.9万个。随着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的增加,每个老人拥有的床位数整体趋于上升,但增长速度逐渐下滑。

三、家庭养老功能遭遇挑战,养老产业成新趋势。在计划生育长期作用下,“四二一”式的家庭结构逐渐成为主流,劳动人口开始减少。2016年起,中国人口自然增长率一直下降,到2018年为3.8%。2018年中国就业人员为77586万人。过去那种依靠子女养老的认识,显然不符合时代潮流。

四、政府对养老用地的供地政策限制逐步放开。为了让养老产业与养老事业加速分离,国家在土地供应方面也为养老产业市场化做了充分的准备,颁布了一系列养老地产优惠政策:对符合规划的养老服务机构和项目,优先审批;对新建养老服务业项目用地,在地价上适当给予优惠;经民政部门审批认定的养老服务机构,免缴城市建设和房屋建设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费酌情给予减免,免交水电气增容费和供排水设施使用费;对于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免征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耕地占用税。

五、传统养老机构和养老服务仍备受青睐。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运营成熟的养老机构纷纷被并购,优质养老标的成为资方眼中的“唐僧肉”。2018年中国养老产业融资共18起,有6家养老服务机构获得融资,涉及旅居养老、医疗健康、养老服务、智慧养老、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和老年文娱七个细分领域的企业受资本市场追捧。截止目前,沪深两市共有53只养老概念股,值得注意的是,虽然我国养老概念股涉及养老产业多个领域,但没有一家企业仅靠发展养老产业相关业务上市的,这从侧面反映了中国养老产业尚处于起步阶段,养老市场未来发展前景广阔。

【问题】

一、传统观念对养老服务业的认识形成误区。一是福利化养老的认识误区,影响了养老服务社会化、产业化的进程。有关老年产业的性质究竟是盈利还是福利,仍是个长期争论的话题。二是社会对民营经济的认识不足,害怕民营企业进入养老产业领域会损害老年人的利益。三是老年人的传统观念影响养老产业市场的形成。老年人重积累、怕花钱,重子女、轻自身的传统观念很难在短期内改变,直接影响养老产业的增长。

二、养老服务业发展存在一定的体制性障碍。养老服务业的性质徘徊在事业和产业之间,非竞争性行业和竞争性行业区分不明确,缺乏政府介入还是市场介入的边界划分;在养老服务行业,民营资本在融资服务、财政支持、土地使用、医保定点等方面先天不足,享受不到公办机构的优惠政策,无法平等参与竞争;政府职能部门在养老产业的管理上处于条块分割、多头管理的局面,容易造成管理上的真空和职权的交叉,缺乏相互协调,政策制定和执行效率较低。

三、中国老年人消费能力仍然不足。与一些国家相比,我国老年人消费能力有限,虽然老年人口数量巨大,但实际有效需求受到多方面因素削弱。比如,老人消费来源不多,主要靠退休工资,退休职工处于相对“贫困”境地;农村老人消费水平更低,大多农村老人最初没有养老金,现在逐步实现“农保”,保障水平低,制约了消费。

四、养老服务业产品品质整体不高,一定程度上打击了老年人消费的积极性。缺乏强有力的行业监管机构,缺乏统一的市场规范和行业标准,市场处于无序竞争状态。

五、养老服务业人才缺口巨大,服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远远不能满足市场需求。据统计,全国需要1000万养老产业人才,但目前仅有22万人从业人员,其中具有养老护理资格的只有2万人。

【建议】

一、全国人大常委会牵头加快养老产业立法。从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以及养老产业化发展等方面进行规范和引导,以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推进养老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将养老服务业打造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新动力。

二、鼓励更多有实力的民营企业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拓宽社会资本参与的渠道、领域,特别是加大对民营医护型养老机构的投入。这样不仅能够弥补家庭养老服务和政府养老服务供给能力不足的短板,而且对激活社会养老服务市场,提升社会养老服务品质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三、完善投资养老项目配套支持政策。优先将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纳入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完善土地支持政策,落实养老用地供给;在建设规划标准上,针对养老需求差异,综合考虑交通、医疗、生活便捷等因素,研究出台适合民营养老产业发展的建设规划标准规范;在税收减免上,研究出台相应政策予以适度减免。

四、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与养老服务业结合,对接户籍、医疗、社会保障等信息资源,促进养老服务公共信息资源向各类养老企业开放。

五、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力度。给予高校更多招生和补助政策,如放开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招生计划和招生地区限制、与扶贫扶智相结合,鼓励贫困地区相关人员报考、减免相关专业学生的学费、给予养老服务岗位从业人员相应补贴等,统筹解决医养专业人才匮乏问题。加强对生活和医疗结合型护理人员的培训和政策支持,对家政等生活护理人员通过资格认证培训、考试等提升医疗实用护理技能。建立一个养老志愿服务互换平台,依托平台成立志愿者服务培训机构。鼓励大型养老机构发展综合型专业护理人才培训业务,探索建立养老行业院长、管理人员、护理人员的人才储备库,制定精神与物质相结合的长效激励和补贴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