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克斯虚假宣传被罚,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机制仍需完善

在空调行业竞争会更趋激烈的今天,奥克斯的虚假宣传行为,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无疑是给自己一拳重击,也给业界敲响警钟。

投稿来源:华牛原创

近日,浙江省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奥克斯空调股份有限公司利用能源效率标识进行虚假宣传一案,作出“责令改正”和“处罚款10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决定。

据公开资料显示,奥克斯空调隶属奥克斯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历经20年专业制冷历程,现已成长为中国空调行业的领导品牌,中国企业500强。2019年6月11日,回应格力举报信,奥克斯以损害商誉为由报案,宁波警方已受理。

虚假宣传被罚

本次处罚之所以引起公众广泛关注,主因是格力曾在2019年公开举报奥克斯生产不合格空调。2019年6月10日,格力电器公开举报称,奥克斯部分型号空调产品与其宣传、标称的能效值差距较大。

2019年6月28日,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上级局转办的关于奥克斯空调股份有限公司涉及8个型号空调能效标识不符合规定的举报材料,当天决定予以立案。

事实上,奥克斯因产品能效虚标已多次遭到官方处罚。2019年12月,奥克斯电磁灶产品CE2002D经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检验被曝能效等级不合格;2019年3月,奥克斯空调还因能耗问题被沙特政府列入“黑名单”。

据格力电器在官方微博公开发布的《关于奥克斯空调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空调产品的举报信》列出了包括KFR-35GW/ZC+2在内的8个不合格的奥克斯空调型号。

而行政处罚决定书也显示,对奥克斯KFR-35GW/ZC+2型号的空调进行检测发现,其能效比3.21W/W,能效等级3级,与其能效标识上的信息不符,认定存在虚假宣传。

同时空调是一种节能潜力大、使用面广的用能产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管理,生产者应对其标注的能源效率标识及相关信息的准确性负责。奥克斯空调夸大了节能性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属于“利用能源效率标识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

激烈竞争的空调行业

近年来,借力电商渠道的崛起,奥克斯通过对线上渠道的猛攻发力,一举成为空调行业的“破局者”,此举可能威胁到了格力的行业地位。去年格力、奥克斯互掐,侧面也反应了空调行业竞争激烈。

据有关数据显示,2020年一季度,大家电主要品类线下零售额出现大幅下降,其中空调下滑幅度达60.8%。2020年1~2月累计空调行业规模为68.1亿元,同比下降41.3%。

在2016~2018连续三年增长下,市场基数高,增速回调成为必然;从供给侧看,企业产能过剩、价格大战、新品牌进入等因素影响下,行业供给相对过剩;从需求侧看,地产拉力减弱、国内保有量逐渐提升、三四线拉力减弱,行业消费需求不旺。

在空调行业竞争会更趋激烈的今天,奥克斯的虚假宣传行为,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无疑是给自己一拳重击,也给业界敲响警钟。

结语

奥克斯之所以屡次出现产品能效虚标问题,背后有奥克斯侥幸心理和逐利心理在作祟。空调行业可从奥克斯这一反面教材中寻找经验、规避风险,抓住正确发展路径,共同推进空调行业的健康发展。

奥克斯的虚假宣传行为,无疑是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针对该事件,多数消费者没有专业知识,很难发现能耗造假这种事情,而且维权成本也很高,从而导致维权难,因此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机制仍需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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