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发布限价令,要求房价只跌不涨且跌幅不得超过5%

大连要求房地产项目均须申报商品住房预售价格,且实际网签价格不得高于申报价格。

7月30日,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加码大连房地产市场价格调控。

根据《通知》内容,此次商品住房价格指导,主要针对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旅顺口区、金普新区、普兰店区在售商品住房(含公寓)项目。

《通知》指出,上述区域所有房地产项目均须申报商品住房预售价格,且实际网签价格不得高于申报价格。

对于本通知发布前取得预售许可证的项目,重新申报未售商品住房预售价格;在2019年5、6月份已发生网签备案行为的,申报价不得高于5、6月份最低价格;在5、6月份未发生网签备案行为的,申报价不得高于5月份之前最近成交月份的最低价格。对于本通知发布后首次申请预售许可证的新项目,6个月内不得调整申报价格,6个月后可申请下调申报价格,且价格下浮不得超过5%。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指出,此次大连出台房地产调控工作的新政策,重点在于商品住房价格的管控,这体现了稳房价的导向。

他表示,落实预售价格重新申报的制度。对于一些可售房源的价格,通过重新申报的方式进行管控,且价格都要根据过去同类的楼盘交易价格进行制定,即“就低不就高”,这样也促使部分未销售的项目定价更低,而没有涨价的基础。并且,落实价格核算制度。政策规定了引入第三方机构进行房价的测算,这样实际上从更精准的角度把控了住房的定价。

严跃进强调,大连此次政策出台,落实了房住不炒的导向,也使得近期房屋销售的秩序更加稳定。通过预售证中的价格管控,有助于防范房企违规涨价。对于相关房企来说,此前捂盘惜售等行为变得没有意义,或者说后续反而要采取更低的价格进行销售,这也有助于督促房企主动进行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