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个税房租专项扣除遭房东抵制,财政部等部门正研究相关问题

据媒体向有关负责人了解,此事目前尚无定论,需由住房和城乡建部牵头,财政部、税务总局相关部门一起确定相关细节。目前相关部门已在研究这一个税落地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

2019年1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制订的《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实施。按照现行的政策,纳税人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时,要填报主要工作城市、租赁住房坐落地址、出租人姓名和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或者出租方单位名称及纳税识别号(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租赁起止时间等信息。

然而,不少租客想用房租抵税的想法却遭到了房东的“抵制”,表示如果租客要抵扣个税,要么涨房租,要么租客自己去缴相关税款。甚至也有房东直言宁愿房间空置,也不同意租客做个税的租房专项扣除。

对此,据券商中国向相关负责人了解,此事目前尚无定论,需由住房和城乡建部牵头,财政部、税务总局相关部门一起确定相关细节。目前相关部门已在研究这一个税落地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分析认为,首先,从个税抵扣设计的初衷看,肯定不是为了收集租赁交易行为。因为从逻辑上,5000以上收入而且缴纳个税的人士才需要抵扣,这就使得中低端租赁市场,或者二三线租赁市场,很多租户并不需要抵扣。另外一线城市的租赁行为的收集,也只收集交易,不收集交易价格,那么这种信息也很难传递到租房收税。所以从政策制定本身看,还是单纯的只是为了替租户减少个税,并没有通过这一登记达到收税的目标。在不动产登记完成后,是否空置或者出租已经很容易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