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讯(记者 张鑫) 刚刚改名为“滴滴”的嘀嘀打车,正面临不正当竞争调查。
《法制晚报》记者上午从工商部门独家了解到,滴滴打车举办的两次抽奖式有奖销售活动中,提供的奥迪车等奖品超过《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5000元限额,可能面临万元处罚。
事件 职业敏感起作用 执法人员发现问题
4月下旬,海淀工商分局一名工作人员在使用滴滴打车时,发现其正在举行抽奖活动,奖品包括奥迪轿车以及多款高档奢侈品。出于职业敏感,该工作人员察觉到这一抽奖活动存在问题。
“用户并不是一登录滴滴打车手机客户端就能看到抽奖活动,只有用该软件叫车成功、完成此次叫车服务并付费后,才会弹出一个类似轮盘的摇奖界面, 因此这是抽奖式有奖销售。”海淀工商分局经济检查科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滴滴打车设置的抽奖方式并没有什么不妥,但是其奖品金额超限了。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在抽奖式有奖销售时,最高奖的额度不能超过5000元,否则就涉嫌不正当竞争。”该工作人员说道。
据该工作人员介绍,上述活动是4月份举行的,之后他们在网上搜索活动相关细节时,才发现去年年底还有一次类似的抽奖活动,“最高奖的奖品设置也超过了5000元。”
进展 “滴滴”认可有促销 对违反法律不知情
记者查询发现,工商执法人员在4月份发现的抽奖活动,是滴滴打车与珍品网联合举办的,活动时间为4月21日至4月30日。其间使用滴滴打车交易成功后,就有机会抽取珍品网200元购物券,还有爱马仕、香奈儿、LV等奢侈品牌商品以及3辆奥迪A6大奖。
此外,滴滴打车的另一次违规促销活动,即2013年12月27日至2014年1月9日举办的抽奖活动,奖品包括双人豪华游轮游、iPhone 5S等。
“本周,我们对滴滴打车所属的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调查,对方对这些有奖促销活动也给予了认可。”海淀工商经检科负责人杨先生表示,在调查过程中他们发现,企业对奖项设置已经违反了法律并不知情。
“这家公司是新成立的,并没有专门的法务部门。促销活动也是公司策划好了直接执行,根本没有查阅过相关法律文件。”杨先生表示,执法人员现场对 有奖销售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讲解。目前活动的抽奖环节已经结束,正处于派奖阶段,而海淀工商分局对上述两次抽奖活动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办该案的负责人向记者透露,基本证据已经取得,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该负责人并未透露处罚金额,但记者查阅《反不正当竞争法》了解到,此种情况监督检查部门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的同时,可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追访 工商将展开普查 规范新兴移动业务
记者查阅《反不正当竞争法》发现,其中第十三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从事下列有奖销售:(一)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二)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三)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千元。
对于上述条款,国家工商总局在《关于禁止有奖销售活动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中称,《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从事奖励金额超过 5000元的抽奖式有奖销售,其根本目的是禁止经营者利用消费者的投机心理,来诱导消费者的市场选择,从而妨碍质量、价格和服务等方面的公平竞争。
事实上,因抽奖奖品金额超限被立案调查的,并非滴滴打车一家。去年4月份,居然之家也因为抽奖式促销奖励价值超5000元,而被工商部门认定为涉嫌不正当竞争。"
海淀工商分局经检科的负责人表示,针对滴滴打车这种新兴移动服务业,将在辖区内进行一次普查,加强事前引导,事中规范,事后巩固,降低违法行为的发生,维护竞争秩序。文/记者 张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