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质量保险是建筑业和保险业的一项大事,是解决我国建筑工程质量问题的一个有效手段,十几年来,原保监会和住建部一直在不遗余力推行建筑工程质量保险的发展。
今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以下简称“中保协”)发布了《建筑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质量风险控制机构工作规范》,据了解,该规范填补了国内空白,成为国内第一套正式公开发布的IDI质量风险控制机构工作标准。
IDI保险成为建筑质量规范“守门人”
伴随着我国城市化的加速,房地产业进入到一个快速发展阶段,成为拉动国民经济发展的最主要力量。在大量房屋建成的情况下,我国工程质量问题也随之凸显,如上海莲花河畔高层建筑的倾倒、北京旧宫住宅由于混凝土质量不合格重建、四川成都校园春天小区的“楼歪歪”、郑州汇景家园的“楼脆脆”等,大量工程质量问题的出现,凸显了对工程质量保险的迫切需求。
“发展建筑质量保险,通过制定规范指导实施标准化、系统化的保险风控服务,开创了建筑工程质量管控的新模式,促进建筑质量提升,让人民群众住进质量放心的房子”,中保协副秘书长郭红表示。
事实上,2016年,我国上海、深圳等地早已开始探索试行实施IDI保险。据了解,IDI保险是始于法国的一种强制保险制度,后来逐步被英国、美国、日本、新加坡等国家引入,目前应用于全球40多个国家。
但值得关注的是,由于IDI保险在我国发展历史较短,国内保险业对于质量风险风控服务认识不一,也缺少成熟的质量风险控制机构,这就需要一套工作规范来指导质量风险管控工作,为保险公司厘定保险条件提供规范化的工程技术依据。
在此背景下,2017年下半年,中保协组织成立了建筑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风险控制规范研究课题组。据了解,今日发布的规范,是一套完整的风控工作标准及技术体系,用来指导各地区、各主体的质量风险管控工作,协助政府管理建筑工程质量,充分体现保险行业的社会管理功能,同时降低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
具体来看,为对比原有的建筑质量监督模式,保险公司会聘请独立的第三方质量风险控制机构(TIS机构),对投保IDI保险的建筑项目设计、施工和验收各阶段进行全流程质量风险检验,客观评估工程项目的质量风险,找出质量缺陷并汇报给建设单位和保险公司,跟踪施工单位整改,将建筑质量风险控制到正常水平以上,形成与监理单位共同监督的“双保险”建筑工程质量管控新模式。
IDI保险成为发挥市场力量的典范
IDI保险的成功引入,开启了保险参与工程质量安全和政府职能转变的新模式,是商业保险配合政府职能转型、充分发挥市场力量的一个成功典范。
中保协表示,引入IDI险种,确保TIS机构有效运作,将带来四大影响:
一是保障人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房屋是人民群众最重要的财产和生活保障,其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广大民众的切身利益。当出现质量问题时,由于赔偿机制不健全,用户始终处于弱势地位。通过实施工程质量保险制度,完善了工程质量保障体系,快捷、可靠,消除了因责任主体消失或难以履职而导致的业主权益得不到保障的情况,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是代表最终用户规范建设单位质量行为。实施工程质量保险制度以后,最终用户由于工程质量缺陷而产生损失的风险就转移给了保险公司,所以,在保障工程质量方面,保险公司与最终用户的利益相同,将现行制度下最终用户无法到场,对工程招标、工程施工、竣工验收过程缺乏监督权与话语权的状态进行转变,在工程建设中真正引入代表最终用户权益的主体参与工程质量管控,规范建设单位的质量行为。
三是落实工程参建单位的质量责任。目前我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工程主体结构的保修期与缺陷责任期(质量保证金留置的时间)之间存在有一定的空档期,而现行缺乏有效的经济制约手段或赔偿机制的情况,将使得主体结构设计使用年限的保修责任无法有效落实。实施IDI保险制度后,实现了主体结构全寿命周期的质量保障,落实了主体结构质量保修责任。
四是促进建筑、保险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实现双赢。实施IDI保险制度,可以有效的使用市场诚信体系、差别化浮动费率、保险杠杆等市场化手段,综合信息联动等管控方式,对于建筑行业进行强有力的调节和监督。同时,在市场竞争压力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日益重视工程质量的行为,也将为保险公司带来低赔付的高保费收益。
据介绍,随着IDI保险试点工作的不断推进,上海、深圳等地的法律法规建设日益完善,建筑工程参建各方对于IDI保险的接受程度也日渐提升。数据显示,截至目前,上海地区2018年累计IDI保险保费收入已达7亿元,承保了约300个项目,平安、人保和太保为主承保单位,其他参与共保的保险公司约为10家。
中保协表示,引入保险公司进入建筑工程质量管控体系的新模式、新经验,后续还将进一步研究探索,加以完善。(蓝鲸保险 关会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