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评论:“网红”再红也不能触碰社会“红线”

娱乐无罪却应有底线。

在这个习惯于“短平快”的年代,注意力已经成为一种稀缺品。

拥有注意力就等于拥有流量,而拥有流量就意味着拥有巨大的盈利机会。

当这一切变成生意,行为逻辑也简单粗暴起来:有人在车流滚滚的十字路口跳舞,有人在熙熙攘攘的闹市区骑马,有人直播母亲葬礼,有人把街边发廊的勾当搬运到互联网上招揽观众……

总之,金钱驱动下,一些拜金网红丑态百出,与一部分的“恶趣味”互相哺喂,如同“养蛊”、饮鸩止渴,炫丑者以丑为荣、不择手段,审丑者精神空虚、不辨是非,制造出了一副丑陋的荒诞图景。在某种程度上,传者和受者的关系被异化为流量捕手与猎物,公共场域被肆意污染,充斥着无效甚至有害信息。

于是乎,在这个流量可变现的场域中,流量至上成为一些人的“信仰”,“引人注意”成为很多“网红”的“圣经”。有一万点赞,有些“网红”就可以违背科学定律与基本常识;有十万点赞,他或她就不再顾及社会公义与伦理道德;有百万点赞,他们甚至敢挑战社会规则与国家法律。

追求刺激、娱乐、窥私是人类本能,可是千百年来,道德伦理予以教化,知识文明予以熏陶、法律规范予以规训,我们始终是向善向美的高等物种。娱乐无罪却应有底线。在一个高速运转的社会中,需要一个让人们释放压力、开怀一刻的欢乐场,但万事万物无规矩不成方圆。

尤为应该引起警醒的是,不少无底线内容对青少年儿童的恶劣影响。有些“00后”将做网红当成理想,天真地以为只要坐在那里,聊聊天、唱唱歌就能成为所谓的“人生赢家”,更有甚者把无底线内容奉为圭臬,当做标杆,传播扩散,荼毒社会和青少年儿童。

少年们还没有形成牢固价值观,不具备理性判断力,其性如丝,染黄则黄、染苍则苍。如果整日浸泡在这么一潭以炫富炫丑为荣的污泥浊水中,怎么可能长出阳光健康、高尚正直的“好苗”。

事实上,互联网不是谁家的卧室,它是公共意见表达的“客厅”。网红们的内容输出本质上是一种文化传播行为,应该也必须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

理论上来看,互联网环境的风清气正要靠参与者自觉自律,但利字前头一把刀,仅仅把维护互联网风气寄托于此,显然是一种天真的道德想象。而只靠“说教式”引导,手段也过于单薄。

所以,必须要在制度建设上想办法。在事前,要亮明法律“红线”,划清道德底线,以法律法规规范“网红”行为;在事中,要加强监管,做到“全覆盖”,及时清理有害内容及违法人员;在事后,要明确责任、严肃硬气,尤其对于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极端事件,要重罚重责、以罚代教,同时建立“黑名单”制度,对违法违规“网红”进行大浪淘沙。

更值得注意的是,网红乱象与无底线内容是价值观上的问题,背后折射的是拜金主义、过度娱乐、信仰空洞。因此,既要弘扬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又要在教育上有的放矢,为广大网民尤其是未成年人打牢正确的“三观”地基,让那些“乱花渐欲迷人眼”的无底线网络内容寸步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