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增固定资产套取上市公司资金为大股东还债,ST天成被责令整改

6月10日,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分别 收到中国证监会贵州证监局的两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日前,ST天成(600112.SH)发布公告显示,6月10日,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分别 收到中国证监会贵州证监局的两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决定书显示,在证监局对ST天成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存在违规对外担保、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通过虚增固定资产套取上市公司资金代大股东偿还借款本息、重大诉讼披露不及时不完整、资产被冻结未披露、资产被抵质押情况未及时披露、货币资金和其他应收款项披露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等7项问题。

前三项问题均与ST天成控股股东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银河集团”)有关。

在违规对外担保方面,贵州证监局指出,2017年ST天成曾3次为控股股东银河集团提供担保,共涉及金额3.95亿元。上述对外担保未履行审议程序,未按要求在临时报告、半年报及年报中进行披露。

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方面,证监局发现从2017年至2018年,ST天成通过向第三方借款、使用自有资金,非法套取公司资金、因承担连带担保责任被法院强制划转资金等方式无偿向银河集团提供资金或代其偿还债务,导致银河集团共 11 次非经管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合计占用 2.96 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ST天成2018年年报披露的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数据与上述证监局调查的结果不同。

据此前ST天成2018年报显示,报告期末公司控股股东银河集团以上市公司名义借款并形成非经营性占用天成控股资金9201.24万元,天成控股对此款项计提920.12万元坏账准备。天成控股称,控股股东银河集团承诺于2019年5月22日前解决上述资金占用问题。此外,还通过自查发现前期存在银河集团以上市公司名义对外借款1.3亿元。按此计算,ST天成自查发现的被占用资金仅为2.2亿元。

另外,ST天成还以购置固定资产的名义,划转资金或票据共0.37亿元给银河集团债权人,用于偿还银河集团的借款本金和利息,该行为导致上市公司2018年年报数据不真实。

经证监局调查,2018年2月至11月,ST天成涉及诉讼案件9起,涉及金额4.34亿元,占 2017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37.77%,但公司于2019年4月才发布《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累计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且披露数据与实际数据不符。

除了对上市公司的监管,贵州证监局也对朱洪彬等一系列ST天成时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