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要约收购,基石资本斥资11亿入主聚隆科技

近日,聚隆科技因被要约收购事项影响,公司股价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

投稿来源:投资有道

近日,聚隆科技因被要约收购事项影响,公司股价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19年5月20日、2019年5月21日、2019年5月22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据悉,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领泰基石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合计占聚隆科技已发行总股本的39.43%,拿下上市公司控制权。

加码收购,基石资本直指控制权

5月20日,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聚隆科技,证券代码:300475)发布公告称,领泰基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领泰基石”)发起要约收购公司的计划,拟出资3.64亿元向聚隆科技除收购人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要约收购2600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3%。

实际上,领泰基石的一致行动人在不久前刚刚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聚隆科技部分股权。梳理公告发现,2019年5月16日领泰基石的一致行动人深圳市领驰基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领驰基石”)、深圳市领汇基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领汇基石”)及芜湖弘唯基石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弘唯基石”,弘唯基石系代表“弘唯基石华盈私募投资基金”签署协议)与聚隆科技实控人刘军、刘翔(父子)宁国汇智及其他18个自然人股东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根据上述协议约定,领驰基石及其一致行动人领汇基石及弘唯基石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收购聚隆科技5286万股股份,占聚隆科技全部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6.43%。

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收购人领泰基石及其一致行动人领驰基石、领汇基石、弘唯基石最多合计持有聚隆科技7886万股股份,占聚隆科技已发行总股本的39.43%,超过目前上市公司的实控人刘军、刘翔父子(转让股权后持股35.48%),将成为新的实际控制人。

而值得注意的是,收购人领泰基石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实控人均系一人,即基石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基石资本”)的董事长张维。

公告显示,此次收购价为14元/股,相比聚隆科技停牌前的收盘价10.18元/股溢价约37.52%。如果按聚隆科技最新30个交易日的加权平均价格11.21元/股算,溢价约24.89%。按此计算,领泰基石及其一致行动人将花费7.4亿元以及3.64亿元进一步要约收购,合计11.04亿元。根据公告,本次要约收购将以现金支付的方式,所需资金来源于收购人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明星机构基石资本为何看上聚隆科技?

值得一提的是,基石资本可以算得一家上明星机构。基石资本团队发端于2001年,是一家历史渊源深厚的股权投资管理机构,拥有17年投资管理经验,是中国最早的创业投资机构之一。总部位于深圳,在北京、上海、香港、合肥设有分部。目前,基石资本管理了VC、PE、定向增发、并购等类型的投资基金60余只,资产管理规模逾500亿元,在全国位居行业前列。

相比基石系资金的大举入股,聚隆科技自2015年上市以来业绩并不出众,净利润更是逐年下滑。2015年至2018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05亿元、9663.45万元、8740.31万元、3341.46万元。

资料显示,聚隆科技成立于1998年,2015年6月10日在深交所上市。公司主要从事新型、高效节能洗衣机减速离合器研发、生产、销售。先后配套海尔、美的以及海信等洗衣机整机厂商,成功开发、推广了双驱动减速离合器、双波轮减速离合器、20公斤级波轮减速离合器、直驱电机减速离合器一体化装置等系列产品。

那么,作为明星机构的基石资本为何会选择“入主”聚隆科技呢?

业绩方面来看,聚隆科技的业绩似乎正在好转。今年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793.34万元,同比增长12.3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16.74万元,扭亏为盈。虽然这其中包含了1134.12万元的理财产品投资收益,但除却这部分收益的影响,公司相比去年一季度也已实现扭亏。这也可以从该公司营业利润2125.58万元而去年同期为62.98万元中得到佐证。

在一季度报告中,聚隆科技预计今年1-6月份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000万元至3275万元,较上年同期932.97万元增加221.55%至251.0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另外,非经常性损益的影响约为1900万元,较上年同期995.50万元增加904.50万元左右。

基石资本方面称,将基于对聚隆科技未来发展前景以及当前投资价值的认同,利用自身运营管理经验以及产业资源,协其开拓市场,以改善经营状况。

同时将支持上市公司现有业务做大做强,不存在未来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做出重大调整计划;同时,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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