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应江苏消保委酱油检测风波,中国调味品协会声挺李锦记

10月17日,中国调味品协会在其官网、官微同步发布官方声明声挺企业。声明称:近日以“29款酱油不达标,海天、李锦记都检出问题,有的都不能叫‘酱油’”等为标题的网络文章,严重误导了消费者,损害了我国酱油产业的声誉,引发了行业信任危机,伤害了真正做好产品的企业。

10月12日,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简称“江苏消保委”,原江苏省消费者协会)发布的一份酱油产品比较试验报告显示,120个酱油样品中有29个样品不符合国家相应标准,其中,超7成酱油检出了增鲜剂。报告还显示,“李锦记”、“海天”各有一款产品分别因“钠含量明示数值与检测数值不符”、“营养成分表中蛋白质NRV%值计算有误”登上“黑榜”。

对此,海天味业发布公告说明了“营养成分表中蛋白质NRV值计算有误”情况。公告称,海天味业被江苏消保协会点名的原因在于:抽样产品错把蛋白质NRV%值标低于标准计算公式值。

李锦记发布公告称,从去年开始公司就针对此次检验结果多次与江苏消保委沟通,要求对抽样产品进行复检,但未获同意;随后公司将同批次产品送到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进行检测,结果显示钠含量合格。

“我们当时对江苏省消保委的检测结果提出异议,希望对方能够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规定安排第三方有复检资质的政府机构进行复检,但是江苏省消保委告知我们,他们这次做的是比较试验,不是国家政府部门的抽检,所以不会按国家复检规定接受任何的复检。” 一位李锦记的工作人员表示。

对此,中国调料品协会10月17日发声力挺企业,称“如果企业对抽检结果有异议,有权要求该检测机构提供资质证明和抽检样品,企业在确定样品的真实性后可委托其他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复检。”并称上述信息发布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中关于食品安全信息发布的规定,以及中央网信办印发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标题规范管理规定(暂行)》中对互联网信息发布的规范要求,存在哗众取宠和夸张猎奇的“标题党”行为,引发了行业信仼危机,伤害了真正做好产品的企业。(蓝鲸产经 王君wangjun@lanjinger.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