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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鲸新闻12月11日讯(记者 胡劼)因未核查出所保荐公司实控人利用“马甲”代持,近日,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银证券”,601696.SH)被监管处罚。
经查,中银证券在负责铜陵天海流体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天海流体”)推荐挂牌和持续督导过程中,未能勤勉尽责履行审慎核查义务,对天海流体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核查不充分。周培作为推荐挂牌项目负责人,对挂牌阶段尽职调查工作负有责任。
根据相关规定,安徽证监局决定对中银证券、周培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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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鲸新闻记者关注到,早在今年4月,全国股转公司已就天海流体未能如实披露代持的违规行为进行了公开谴责。
纪律处分决定书指出,天海流体于2015年5月挂牌。截至挂牌时,时任董事长王胜原代赵敏持有天海流体股份685.80万股,代持比例为76.20%。天海流体在公开披露文件中未真实准确披露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历史股份代持情况。2015年天海流体第二次股票定向发行过程中,赵敏通过委托王胜原代其出资,王胜原代赵敏持有公司股份482.60万股。
根据相关规定,全国股转公司给予天海流体、王胜原、赵敏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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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关注的是,此前,中银证券作为推荐天海流体挂牌的主办券商,并未及时通过相关核查发现公司违规代持这一“内情”。
中银证券2015年2月13日发布的推荐挂牌报告显示,在提请投资者关注事项中,公司提示了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但并未提及代持事项。中银证券表示,公司第一大股东王胜原持有公司698.4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77.60%,为公司控制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其同时还担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对公司经营管理拥有较大的影响力,若其利用控股地位对公司的经营决策、人事任免、发展战略等进行不当控制,从而影响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可能会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存在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而在对后续挂牌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中,中银证券亦表示,经查询天海流体的工商登记档案信息资料、现行有效的章程、股东名册,并经律师对公司各股东进行访谈,结合公司股东出具了相关声明,主办券商中银证券认为“公司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权属清晰,目前不存在被质押、冻结或设定其他第三者权益的情况,亦未涉及任何争议或纠纷;公司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均由各股东实际持有,不存在股权代持情形”。
由此来看,即便在进一步核查程序完成后,中银证券依然未发现天海流体存在的违规代持现象,暴露尽职调查的不审慎以及准确度的缺失。(蓝鲸新闻 胡劼 hujie@lanjinger.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