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6月26日讯(记者 黄玉洁 张书维)近日,广东小贷行业协会发布一则关于小额贷款公司与助贷机构开展贷款业务的风险提示,就小额贷款公司与助贷合作模式中的贷前贷后环节、宣传与商誉风险管理等进行警示。
从贷前环节来看,针对助贷行业乱象,广东小贷行业协会提示,小额贷款公司要制定助贷机构准入标准。审查合作机构的外部声誉、涉诉情况、经营团队情况等,甄选业务场景良好、内部管理健全、符合小额贷款公司服务客群与产品定位的机构开展合作。
此外,广东小贷行业协会强调,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合理控制助贷机构数量。
同时,加强贷前资料审核。警惕助贷机构为了多赚取佣金,与借款人串通提供虚假贷款资料,采取伪造、编造虚假征信材料、工作证明、收入流水、编造虚假的贷款用途等手段,骗取贷款的行为。
广东小贷行业协会行提示,提到要明示息费标准和收费主体信息。防范助贷机构取巧立收费名目或将借款人的实际借款额度、借款利率上浮的方法赚取差额服务费。同时,要严格审慎制定与助贷机构的合作协议条款。在风险承担风险揭示、费用收取、信息保密、投诉和应急处理等方面,明权责边界。
贷后环节方面,贷后非法暴力催收问题频发,一直是有关部门监管重点。广东小贷行业协会在风险提示中强调,要加强贷后管理防范暴力催收。小额贷款公司在不良资产债权转让环节,应在合同中约定债权购买方对于债权的处理方式禁止出现非法暴力催收或者是“软暴力”的行为。
营销宣传行为方面,要加强对助贷机构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的监督。防止助贷机构以小额贷款公司名义虚假宣传、夸大宣传、误导销售、虚增费用、违规展业。
小额贷款公司应制定商誉风险管理政策,定期就助贷机构的合作情况,包括退件率、客户质量、业务风险以及内部管理情况等进行动态评估,涉及到案件、重大投诉或员工问题的,要立即对相关机构或人员采取强制性措施,对于维护地方金融市场稳定和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有重要意义。其中提示,小额贷款公司要重视商誉风险管理,维护行业形象。
风险提示表示,各小贷公司应提高警惕,加强风险防范意识,警惕违法违规“助贷机构”的套路,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据了解,小额贷款公司与助贷机构合作较为常见,二者或以牌照租借方式,或以签署合约的方式,通过互联网平台面向消费者展业。近年,助贷机构乱象频发,实际操作中信息披露、营销宣传、贷后管理等多个环节漏洞重重。助贷行业也因此进入强监管时期,有关部门针对各金融机构参与互联网贷款活动加强监督并提出规范要求,包括出台规定规范助贷合作模式、督促持牌金融机构履行主体责任、规范催收行为等。
举例来说,今年3月,互金协会发文,宣布开展变相高息“现金贷”“套路贷”等问题自查整改活动等;4月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股份制银行等三类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的通知》,针对股份行、城商行、民营银行这三类银行,对指标设定、自主管理能力、合作机构约束等提出具体要求。